翁婿二人以假换真实施盗窃 处理交通事故时暴露行踪
翁婿二人伙同他人假意购买香烟,趁店主不备用事先备好的假烟偷天换日,再假借开车之名金蝉脱壳,不料一场交通事故却意外的将两人送进了看守所。3月12日,被告人雷某平、雷某波因犯盗窃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和6个月。
被告人雷某平和雷某波系翁婿关系。2014年8月20日,雷某平在和雷某二(在逃)打牌时提起要用假烟换真烟赚点钱花。当天晚上,雷某平找到自己的女婿雷某波做帮手,雷某二拿来十几条假烟做道具。第二天上午,三人驾驶一辆银灰色奇瑞汽车来到汝城县境内的一家商店,雷某波留在车上接应,雷某平和衣服腋下夹着假烟的雷某二到商店内假装买烟并伺机实施盗窃。在商店内,雷某平让店主把四条香烟放在柜台上后假装还要买其他东西将店主支开,雷某二趁机实施掉包,并在得手后先行回到车上,雷某平在准备开溜时不慎露出了马脚,慌忙摆脱店主的纠缠回到车上,三人仓皇逃走,店主随即报警,并向警方提供的作案车辆的车牌号码等信息,警方在了解情况后将该辆车的车牌号码录入了网上追逃系统,启动了网上追逃。当天,雷某平等人用同样的手法实施盗窃三次,共盗得香烟九条,价值人民币2270元。
2014年9月26日,雷某平和雷某波开车在郴州市区与其他车辆发生剐蹭。事故双方到郴州市交警支队三大队处理此次交通事故时,交警发现雷某平、雷某波所驾驶的车辆和汝城县多起盗窃案有关,且汝城警方已展开了网上追逃。处理此次事故的交警一方面稳住雷某平和雷某波二人,一方面通知汝城公安。当天下午,雷某平和雷某波被闻讯而来的汝城警方当场抓获归案,此时两人仍不知道自己什么地方露出了马脚,慌乱之下,两人如实交代了自己伙同他人实施盗窃的犯罪事实。2014年10月31日以涉嫌盗窃罪被执行逮捕,羁押于汝城县看守所。后经过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两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和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