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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一级标准是怎样的?

  导读:随着城市交通的发展,交通事故也随之增加,成为死亡率中最高的一种。许多人在上班、下班或出差乘坐交通,而发生事故,此时就会涉及到伤残鉴定。那么,一级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标准是怎样的呢?本文就以一级“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标准”为例,为大家讲解一下。

  一级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标准一

  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1、植物状态;2、极度智力缺损(智商20以下)或精神障碍,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3、四肢瘫(三肢以上肌力3级以下);4、截瘫(肌力2级以下)伴大便和小便失禁。

  一级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标准二

  头面部损伤致:1、双侧眼球缺失;2、一侧眼球缺失,另一侧眼严重畸形伴盲目5级。

  一级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标准三

  脊柱、颈部、胸部损伤致:

  1、脊柱胸段损伤致严重畸形愈合,呼吸功能严重障碍;2、 颈部损伤致呼吸和吞咽功能严重障碍;3、肺叶切除或双侧胸膜广泛严重粘连或胸廓严重畸形,呼吸功能严重障碍;4、心功不全,心功Ⅳ级;或心功能不全,心功能Ⅲ级伴明显器质性心律失常。

  一级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标准四

  腹部损伤致:

  1、胃、肠、消化腺等部分切除,消化吸收功能严重障碍,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2、双侧肾切除或完全丧失功能,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一级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标准五

  肢体损伤致:

  1、三肢以上缺失(上肢在腕关节以上,下肢在踝关节以上);2、二肢缺失(上肢在肘关节以上,下肢在膝关节以上),另一肢丧失功能50%以上;3、二肢缺失(上肢在腕关节以上,下肢在踝关节以上),第三肢完全丧失功能;4、一肢缺失(上肢在肘关节以上,下肢在踝关节以上),第二肢完全丧失功能,第三肢丧失功能50%以上;5、一肢缺失(上肢在腕关节以上,下肢在踝关节以上),另二肢完全丧失功能6、三肢完全丧失功能。

  一级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标准六

  皮肤损伤致瘢痕形成达体表面积76%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