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驾发生交通事故责任谁负
喝醉了酒无法开车,找来熟人代驾,没想到车辆在行驶途中发生了追尾交通事故,由于车辆保险已经到期,自己不但要掏钱维修自己的车辆,还需赔付对方1000多元修理费,这笔维修费到底应该自己出还是由代驾者出,这让刘先生很郁闷。
事件回放
据刘先生讲,6日晚,他们一行人到城东区团结桥附近一饭馆吃饭,期间因刘先生喝了不少酒,不能驾车,便于当晚10点左右找来了他朋友的弟弟黄先生帮忙开车送人。然而在送人过程中,途经康乐时不慎与前车发生追尾事故,黄先生所驾车辆负全责。事故造成刘先生的车辆损坏,还需赔付对方维修费。因当时刘先生是醉酒状态,黄先生就全权处理了这起事故,支付了对方1700多元修理费。事后,黄先生觉得很不舒服:自己只是帮忙代驾,自己垫付给对方的修理费应由车主刘先生支付。刘先生也觉得不痛快:自己的车维修费用需要近万元,他也没打算让黄先生出这笔钱。但是发生事故时,车辆是由黄先生驾驶的,对方的1700多元修理费就应该由黄先生承担。双方都觉得自己不应该承担前车的修理费,可是又找不到理由来说服对方,因此求助社区记者,想通过晚报了解这笔修理费到底应该由谁来承担?
律师说法
省延辉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王延辉认为:发生交通事故后,要根据《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中的责任认定来确定赔偿责任,刘先生的车负全责,那么就要对对方的车辆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对于赔偿款应该由谁承担的问题,王律师认为,无偿代驾中代驾人与车主之间应为帮工关系。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原则上赔偿责任应由被帮工人即车主承担。但是如果代驾人存在重大过失的代驾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本案中黄先生提供的是无偿代驾服务,原则上是应当由车主承担责任,对于黄先生先前垫付的赔偿款,黄先生可以向刘先生追偿。但如果有证据证明是由于黄先生的重大过失造成的,那么黄先生也应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