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频发 各地推行电动车保险
近日,河北省公安交管局公布了2014年全省交通事故的分析报告,数据显示,非机动车造成的交通事故中,电动车占据了58%。“尽管电动车等非机动车并不是交通事故的主体,但是其造成的交通事故频发,事后纠纷处理困难,已经成为影响城市交通的一大难题。”河北省公安交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电动车已经成为非机动车事故新杀手。
据介绍,由于河北没有施行电动车交通事故强制保险制度,全部损失由事故双方根据过错责任承担,直接关系当事人切身的经济利益。很多相关案件未经公安机关作出事故认定,或只能作出无法认定责任的事故证明,没有保险介入赔偿,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很难得到有效维护。
据交警部门介绍,机动车有交强险、意外险等保障险种,出事故后由保险公司进行赔付,大大减轻了出险车主的经济负担。但是对电动车来说,此前因为没有相关的保险措施,因此赔偿纠纷时有发生。
全国各地先进做法
据了解,海口早在2012年时,保险公司就已推出了电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业务。电动车车主两年仅需缴纳保费60元,就可享受到3万元的保障额度。若投保电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将累计赔偿财产方面损失2000元,每年单次最高赔付1000元;累计赔偿人身方面损失3万元,每年单次最高赔付1.5 万元。
2013年年初,云南保监局在其网站上发布一则保险行业要闻,内容是“ 为解决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赔偿难题,降低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引发的民事纠纷和经济风险,云南辖区内财险公司积极参与,在玉溪市试点电动自行车组合保险,该组合保险包括第三者责任险和车上人员意外险,保额5万,全年保费80元,在较低的保费水平上提供了较为有效的风险保障。”
柳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于今年一月份开始设立登记服务站,正式开始电动车带牌销售。并设立5个电动车品牌,这也意味着今后市民在5家经销点购车,即可在店内上牌,不用再跑交警部门,而且在购车不加价的情况下,免费获经销商赠送“两轮电动车第三者综合保险”及“两轮电动车意外险”,增添一份安全保障。
保险专家建议
媒体调查发现,给电动车上保险的人数不多有两方面的原因:一方面原因是,很多市民没有保险意识,觉得给电动车上保险更没必要。另一方面原因是,保险公司要求电动车不能上机动车道行驶,否则发生事故不予理赔。大部分电动车车主上机动车道行驶几乎成了习惯,所以觉得买了保险也是白买。保险专家建议,购买电动车第三者责任险可有效减轻个人的风险和压力,希望有条件的市民尽量购买电动车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