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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轻微交通事故将实行快撤易赔 未遵守或被罚

  从深圳市交警局了解到,为缓解轻微道路交通事故引起的交通拥堵,提高道路通行效率,2015年1月1日起,深圳特定道路发生轻微交通事故将实行“快撤易赔”。

  据介绍,“快撤易赔”是指每天上午7点至晚上20点期间,在原特区内城市快速路、主干道及南头、布吉、梅林三大关口路段发生责任明确的轻微交通事故后,当事人无需等待交警部门和保险公司现场查勘,对事故现场拍照后即可快速撤离,凭借保险公司短信办理后续定损的车险理赔模式。

  值得一提的是,只有不涉及人员伤亡和除车辆外的其它财产损失,每辆车损失在5000元以下的轻微交通事故符合“快撤易赔”条件。且当事人协商后就事故责任认定达成一致,认定为一方全责,其他方无责,事故责任方须在深圳保险公司投保交强险和商业险。

  同时,事故现场至少应拍摄4张照片,包括事故全貌远景前后照片各1张,车牌和碰撞部位近景照片2张。现场拍照后,事故责任协商达成一致的,向全责方保险公司报案。如果事故责任不能协商一致,可向交警部门报案,按接案交警指引进行后续处理。

  交警部门相关负责人提醒,发生事故后应第一时间拍照挪车,否则当事人将被罚款500元。在“快撤易赔”过程中需提供真实准确信息,提供虚假身份、联系方式、车辆、保险信息的,将按照交通肇事逃逸对行为人进行查处,查实后依法处予10000元罚款,并处暂扣机动车驾驶证3个月和行政拘留10日。

  此外,全责方应积极主动履行赔偿义务。对于消极、推诿、拒不履行赔偿义务的行为人,交警部门依法处予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并将其录入个人征信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