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离开现场报警 被定肇事逃逸
更新时间: 2020-04-15 15:15 热度: 590°
近日,德保县马隘镇黄明某向德保县交警大队报案称:“我驾车和一辆摩托车发生了碰撞,可能造成人员受伤,现在来投案。”虽然黄明某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很快报了警,但是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肇事者黄明某符合肇事逃逸案件关于“不抢救伤员”、“不保护现场”的构成要件,因此,德保县交警大队将此案作为交通肇事逃逸案处理。
12月23日晚上20时许,黄明某驾驶小轿车由县城往马隘镇安阳村方向行驶,途径一路段时与一辆二轮摩托车发生正面碰撞,造成被撞摩托车严重受损,摩托车驾驶员不治身亡。据肇事司机黄明某供述,事发时对向来车开着远光灯晃了他的眼,随后前方右侧道路上有一辆二轮摩托车横在路上,他采取制动措施为时已晚。
发生碰撞后,二轮摩托车及其驾驶员瞬间被卷入轿车车底,推出几米后才停下来。之后黄明某因害怕被附近的村民打击报复,没敢下车查看,而是将肇事车往后倒,与摩托车分离后继续往马隘镇安阳村方向行驶。因感觉到事态的严重性,驶出约1分钟后才停下车拨打了110报警电话。
“发生事故后,黄明某没有立即停车,而是将车辆倒出导致事故现场被破坏;在发现有一人靠在被撞摩托车旁,但却没有下车查看是否有人员受伤,而是选择离开现场后报警,造成被撞伤员不治身亡,因此我支队认定其为交通肇事逃逸。”德保县交警大队提醒,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员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