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对重特大交通事故肇事者将严惩
为进一步加强冬季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有效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确保全市冬季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昨日9时许,长春市交通安全委员会在长春市人民政府召开“长春市交通安全委员会2014年工作总结暨2015年工作会议”。会议上,长春市副市长兼公安局长李X指出:2014年12月22日至2015年2月25日期间,全市开展冬季道路安全隐患的集中排查和整治,在此期间对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肇事者一定要严惩到位,还要追究其主管单位的责任,同时,在此期间发生1起较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将追究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
李X表示,通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的集中排查和整治,坚决遏制道路交通事故多发势头,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据了解,2014年全市共发生使用简易程序处理的交通事故40790起,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下降19.19%。
会议要求,在全市开展冬季道路安全隐患的集中排查和整治期间,各单位将提前做好恶劣天气预警,加强雪、冰、雾霾天气的交通管理,落实好各个企业的主体责任,部门监管倒查责任。同时,要快速处置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对受伤人员第一时间救治,做好现场勘查、取证、询问、走访等相关工作。对肇事者要严格依法惩处到位,要让肇事者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企业承担主体责任,部门承担监管责任,落实责任追究制度。
在责任追究方面,各区、县、市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及乡镇人民政府不履行安全防范管理职责,本行政区域活动期间发生1起较大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依法对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进行处理,触犯法律的将追究法律责任并且在全市范围内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