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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死逃逸交通事故中酒驾肇事占两成

  因酒后驾车发生交通事故并致被害人死亡,广州男子梁某今天被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2年半,缓刑4年。据悉,在撞人致死逃逸的事故中,酒驾肇事案件占了两成左右。

  2014年8月2日清晨,被告人梁某酒后驾车与被害人刘某驾驶的无牌二轮轻便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被害人刘某当场死亡(经鉴定为重型­脑损伤死亡),后被告人梁某驾车逃逸。同日,11时许,梁某投案自首。

  海珠区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梁某无视国家法律,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依法应予惩处。因梁某犯罪后主动归案,是自首,依法可以减轻处罚。被告人梁某家属案发后积极赔偿了被害人家属的损失,双方达成和解,可酌情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近日,广州市两级法院陆续宣判了一批由广州交警重点侦破的交通肇事致人死亡案件,尤其是突出打击交通肇事后逃逸的犯罪行为。多名被告人被处以刑罚。

  据广州交警的统计分析资料显示,近年来,在侦破的酒驾肇事案件中有相当一部分是肇事逃逸的案件,在酒后发生交通事故时,有的肇事者因为惧怕刑期,会驾车逃逸。在撞人致死逃逸的事故中,酒驾肇事案件占了两成左右。

  近年来,五类车”(电动车、摩托车、三轮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改装车等)驾驶人在经济利益驱使下漠视交通安全,超速、超载、逆行、乱穿插、随意变线等交通违法行为屡见不鲜,造成极大交通安全隐患。

  由于“五类车”基本上无牌无证、没有购买保险,一旦发生事故,车主或者驾驶员多数选择逃逸,成为交通肇事逃逸的主要对象。广州交警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因为交警很难通过‘五类车’找到对应的驾驶人,‘五类车’驾驶人在撞人致死后,往往选择弃车逃走,且“五类车”价格都比较便宜,车主扔弃了车辆也不心疼。”

  该负责人介绍,致人死亡的逃逸案件破案率呈逐年上升趋势,今年上半年,广州共发生死亡逃逸事故66宗,已破案60宗,破案率逾九成。“广州交警的交通肇事逃逸案件侦破率近年来一直位居全省前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