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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微事故不撤离造成道路拥堵 最高可罚千元

  发生轻微交通事故不撤离,往往会引发交通拥堵,在上下班高峰期还可能造成严重交通拥堵。据交警部门统计,2013年,珠海市共有26名驾驶员(涉及13宗轻微事故)因发生轻微交通事故不撤离受到处罚。今年以来,因发生轻微事故不撤离,又有8名驾驶员被罚。

  12月7日中午12时20分,司机欧某驾驶粤CZXXXX号小车,沿AA路由北往南方向,行驶至BB路XX院前的掉头口处时,追尾碰撞到粤CXXXXX号出租车,造成两车轻微损坏的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双方当事人没有在拍照后及时撤离现场。肇事车辆占据了邻近掉头口的2条车道,影响了其它需要掉头的车辆,最终造成了整条BB路交通堵塞。

  12月9日8时50分,正值上班高峰期,郭某驾驶的粤BXXXXX小车,在CC北路交DD路路口处,追尾碰撞到梁某驾驶的粤CUXXXX小车。随后,双方当事人停留在事故现场进行协商,没有报警,也没有把车移开,导致DD路转入CC路的转弯处只剩1条车道通行,严重妨碍了交通秩序。香洲交警大队民警到场后,根据《珠海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对以上4名违法驾驶员处以罚款500元的处罚。

  据交警部门介绍,发生轻微交通事故后的正确做法是:立即拍照后,将车辆移至不影响交通的地方,然后协商或利用快处快赔方式处理。如果因不及时移开车辆造成交通拥堵,根据《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的相关规定,此类行为如果造成严重交通拥堵的,最高可罚1000元,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