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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启用交通事故自助处理系统

  从12月1日起,云南省交警总队启用了以微信公众账号“云南交通事故自助处理”为基础的道路交通事故自助处理系统。目前,楚雄州境内该微信自助处理平台已经开放启用,对不涉及人员伤亡、5000元以下理赔的轻微碰撞交通事故,车主可通过该微信平台进行自助处理。

  操作:关注“云南交通事故自助处理”公众号

  该平台只需用户通过微信关注“云南交通事故自助处理”公众账号后,即可通过系统拍摄照片固定交通事故现场;通过系统简单的指导性操作,就可以对财产损失交通事故进行自助处理。公安交警部门审核通过后,对事故案件作出交通事故认定,同时会将交通事故认定结果以短信的方式通知当事人。当事人可以到全省任意交警大队打印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由投保保险公司自行打印的交通事故认定书办理赔付事宜。

  该平台的具体功能有查询自助处理案件信息;获取省内交警大队信息;获取省内快处快赔中心信息;查询救助服务电话;绑定的人信息。

  处理:事故认定五六分钟即可完成

  据楚雄州公安局交警支队事故科陈某介绍,对该交通事故自助处理平台熟悉的车主来说,从事故发生后,至通过该微信平台进行事故认定,五六分钟即可完成。“该平台的使用,主要是为了方便车主,通过提高轻微事故的处理效率,进而缓解道路因交通事故造成的拥堵。”陈某说,不排除大家习惯之前民警亲自到事故现场处理的习惯,该平台的使用需要大家逐步去认识和熟悉,“也需要一个过程吧。”

  据了解,自12月1日“云南交通事故自助处理”为基础的道路交通事故自助处理系统开放启用五天左右的时间,楚雄州境内事故当事人通过该平台进行道路交通事故自助处理的并不多。

  提醒

  以下情形不适合微信平台处理,当事人应立即报警:

  造成人员死亡、受伤的;

  两辆车以上发生事故的;

  机动车无号牌、无检验合格标志、无保险标志;

  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传染病病源等危险物品车辆的;

  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或者其他设施的;

  驾驶人无机动车驾驶证的;

  驾驶人有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麻醉药品嫌疑的;

  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的。

  注意

  拍照注意安全,撤出现场再上传

  当事人拍摄现场证据照片时,请注意选择到安全的地点,防止次生事故。

  在提交完证据照片后,请根据系统提示,尽快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且安全的地点。可以根据照片拍摄规范优先拍摄三张证据照片,撤出现场后,在事故上报流程中选择上传证据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