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涉诉案过半与摩托车有关
更新时间: 2020-04-15 15:34 热度: 946°
前日,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交通事故的预防与司法处理”座谈会,分析交通事故案件的成因、特点及其规律,从司法角度对妥善处理交通事故提出建议。2012年12月20日至2014年11月4日,全市法院共受理机动车交通责任事故纠纷案件10808件,较上一个三年增幅近31%。截至11月4日,今年法院共受理机动车事故案件3822起,已超过去年总收案数。
交通事故纠纷案件数量呈大幅上升趋势,而受害人以外地户籍、农业户籍居多。其中,在2014年受理的案件中,外地户籍受害人占55.63%;涉案交通工具中摩托车比例较大,占近三年总数的52.54%;事故发生地以城镇主干道及城郊道路为主;保险公司上诉案件增幅较大;司法鉴定意见对案件处理影响愈加明显。
据长沙市中院民一庭庭长丁某某分析,案件剧增的原因,除了机动车辆数量大幅增加,部分机动车驾驶员和行人安全观念淡薄外,保险公司对机动车事故案件的处理方法也在引导受害人的维权方式改变。
丁某某建议,遇到交通事故是谁也不想的,最好还是购买完善的保险,尤其是交强险。遇到交通事故纠纷,属于较小的交通事故的,还是要用“快处快赔”的方式来进行处理;较大的事故,要记得固定好现场证据并报警,由交警部门进行责任认定;出现残疾的,要及时取得专业鉴定机构的鉴定意见,以利于之后的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