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驾车开进交警队
更新时间: 2020-04-15 15:35 热度: 611°
晚上,驾驶人韩某驾驶一辆两轮摩托车来到和县乌江交警中队询问朋友交通事故情况,说话间,民警闻到韩某身上散发阵阵酒气。
民警问韩某怎么来的,韩某神情紧张,并吞吞吐吐地称是朋友秦某骑摩托车带他来的。民警感觉异常,遂查询两人驾驶证,发现秦某未取得任何驾驶证件,而韩某持有E类机动车驾驶证。民警随后将韩某带到交警队监控室调阅监控信息,发现是韩某驾车带着秦某驶入交警队,此时韩某不得不承认上述事实。经酒精测试仪现场检测,韩某酒精含量为49mg/100ml,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后经了解:韩某和秦某晚餐一起喝酒后,关心起两天前因交通事故受伤的朋友,遂决定来交警队问个情况,酒后的韩某完全忘记“酒后禁驾”规定,径直驾车来到交警队,结果被查。
目前,交警部门已依法对韩某作出罚款1500元,驾驶证暂扣6个月并记12分的处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