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浪汉遇车祸被撞身亡 交通事故救助基金管理人替他打官司
流浪汉遭遇车祸身亡,在找不到亲属的情况下,是否“撞了白撞”?近日,在南京高淳区检察院的支持下,交通事故救助基金管理人代替一起车祸中死去的流浪汉将肇事方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各项损失54万余元。
今年1月8日,南京市民吴某驾驶小型越野车,沿高淳区沿芜太公路由西向东行驶时,不慎碰撞到一迎面行走的无名氏男子,致其当场死亡。
事发后,经交警部门认定,吴某在该起事故中负主要责任,后经法医鉴定,死者系61-70岁之间中老年男性。在媒体公开刊登寻尸启示后半年左右,死者尸体一直无人认领。随后,高淳公安分局将死者火化并妥善保存骨灰,同时将此案移交高淳检察院审查起诉。
由于无名氏死者的民事赔偿无人主张,9月24日,高淳检察院支持江苏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的管理人—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原告向肇事方提起民事诉讼,诉讼总额为54万余元。如果最终该起诉讼获得支持,那么此案也将成为2011年《江苏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实施办法》颁行以来,江苏省社会救助基金管理人通过检察机关支持起诉的方式,直接向肇事者提起民事诉讼的第一案。
前天,媒体联系到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法务部王律师,询问本次作为原告,对于赢下这场官司是否有信心。王律师表示,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江苏省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的管理人,参与本起案件,是一次公益行为,业务本质是对无名氏死者赔偿金的一次提存保管,所以他觉得本次案件有希望获得法院的支持。如果索赔成功,这笔钱将进入保险公司的专有账户,保险公司对这笔钱进行保管。将来一旦找到无名氏死者的近亲属,那么在履行相关手续后,将把这笔钱支付给死者近亲属。这个提存、保管、返还的过程,紫金保险不收取任何费用。包括这笔存款逐年的利息,也将计入该账户,一并返还给死者近亲属。
同时,王律师表示,这笔钱进入此专有账户,将受到江苏省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协调小组的监管,这个小组涉及到公安厅、财政厅等多个部门,所以资金的安全肯定是有保障的。加上紫金财产保险公司有江苏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管理人这个法律身份,也很有可能获得法律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