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逆向行驶出事故 肇事车主拒赔偿

  11月10日早晨上班时间,安庆市民小徐骑着电动自行车行驶在龙眠山路的慢车道上,不想被逆向行驶的一辆三轮电动车迎面撞上了,小徐受伤后,被送往医院进行治疗。这本是一起简单的交通事故,但是后续的赔偿,却让小徐十分伤脑筋。

  小徐的朋友小叶告诉媒体,事故发生后交警部门立即前往现场进行了处理,并开出了《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媒体看到,这份认定书上写明,这起事故因三轮电动车的车主章女士逆向行驶,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所以章女士负全部责任,因此小徐提出了自己的要求。

  要求把车子修好,两个礼拜的误工费,车子修我不知道多少钱,误工费是1400块钱。

  可是小叶说,朋友小徐目前仍在医院休养,而肇事方章女士只支付了他们600多元的医药费,便不理不睬了。

  到交警事故队来处理,她就不理这个事,说没有钱,你愿意把我拖哪里拖哪里,打死我都行。

  为什么会有这样的态度呢?根据《事故认定书》上的信息,媒体电话联系上了章女土。

  她叫我赔钱,我赔么钱哦,我自己头撞了都没看了,我腿也撞了,医药费是我给的,到医院去拍片子,搞药都是我给钱,我50多岁,她20多岁,我50多岁她赔我么东西。

  电话中章女士并不认同《交通事故认定书》的结论,认为自己不需要负全责,所以拒绝赔偿小徐的后续费用。对于章女士的行为,受伤的小徐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呢?媒体咨询了律师。

  交警部门的《交通事故认定书》是双方的责任划分的重要证据,建议和肇事者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凭《认定书》向人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