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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等案件将实现专业化审判

  今年,成都市中、基层两级法院将深入推进包括审判权运行机制试点、法庭职能创新等在内的司法改革,探索设立医疗事故、交通事故和婚姻家庭等案件的专业化审判,更好地履行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职责。这是记者2月27日从成都全市法院院长会上获悉的。

  近年来,成都中院在全国率先改革探索构建的审判运行机制在审判实践中收到明显成效。经最高法院报经中央批准,2013年,成都中院被列入全国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试点法院,并确定了成都市武侯区法院、郫县法院、彭州市法院3个基层法院同步试点,目前已完成方案报批、审判组织重构等基础工作。今年,作为试点法院,成都中院和武侯区法院、郫县法院、彭州市法院将配优审判组织,将更多的优势审判资源配置到一线。成都中院将抓紧做好相对固定合议庭编配工作;完善独任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确保独任法官、合议庭及其成员依法公正、独立行使审判权;改革审委会运行方式,完善人员组成和审理、表决方式,合理压缩案件讨论范围;优化审判指导,建立并规范审判委员会专业指导委员会、专业法官会议,完善审判长联席会议;强化法官及审判一线人员职业保障。

  成都法院的人民法庭职能创新改革,已经被最高法院列入司法改革内容。成都两级法院将力争在2014年年底以前,在二、三圈层基层法院和具备条件的城区法院基本实现人民法庭全覆盖,各法院将积极探索设立医疗事故、交通事故和婚姻家庭等案件的专业化审判庭,更好地实现群众方便、法官减负、质效提升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