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险哪些事故不能“私了”
路上发生磕碰、剐蹭等小事故时,如果双方车主能够共同达成协议、采用“私了”的方式处理可以省下不少事;若发生在交通拥挤的地方还能避免阻碍交通,可以说是“双赢”的事情。不过也并不是所有的交通事故都可以用“私了”来解决,想“私了”也是有条件的,这些不能用“私了”来解决的事故就是我们要懂的内容。
哪些事故不能“私了”?
●“私了”又是哪个树林里的鸟?
文章里所说的“私了”并不是事故双方不通过保险流程而私底下解决和赔偿(当然如果你不差钱也不是不可以的),而是指保险中的“快速理赔”,快速理赔也是保险的一种索赔方式,它是指在道路资源有限的情况下,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各方现场填写好事故确认书,就要迅速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以免延缓城市交通。
【简易事故如何“私了”】
解读车险第三者责任险你知多少?
●不能“私了”情况一:机动车无号牌、无检验合格标志、无保险标志
机动车无号牌,说明车辆是不能合法上路;无检验合格标志,说明车辆未通过年检,也不属于交通部门“承认”合法的上路车辆;同时也没有交强险标志,像这种“三无”的车出事故当然无法向保险索赔。不单无法“私了”,其它任何险种都无法向保险公司索赔,买了保险也就相当于没买。
这里提醒广大车主,千万不要忽视年检,同时也不要忽视交强险。交强险是我国首个由国家法律规定实行的强制保险制度,普通5座家用车没买交强险,可处以1900元的罚款;而如果买了交强险后,没按规定粘贴到前挡风玻璃上还将被处以“扣1分+200元”的处罚。
●不能“私了”情况二: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
不管是有无驾照还是驾照丢了、补办中,只要无法出示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就相当于无证驾驶,关于无证驾驶如何处罚,可点这里查看。同时,无证驾驶也属于保险免赔条款的内容。无证驾车,出了事故保险不会赔偿,车辆相当于“裸奔”。
●不能“私了”情况三:机动车驾驶人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
公安部2009年12月17日正式对外公布的新修改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正式将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罚从之前的6分增加到12分,也正式从这一年开始,全面打击酒驾的行动正式拉开帷幕。至今,打击酒驾一直是交通安全的永恒话题。
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后驾车的,与酒驾同等。而一旦在这种情况下开车上路,不管是否发生意外,被交警发现,先扣你12分再说。若发生事故了,别说“私了”,保险都不会赔偿给你。
●不能“私了”情况四:对交通事故事实或者成因有争
“私了”的前提就是双方对责任的划分都认同的情况下共同达成赔偿协议,如果双方对交通事故事实成因存在争议,对事故的责任又不能划分的情况下,只能报警,由交警对现场情况进行勘查之后再进行划分。这种情况下就不能私自将车驶离现场,以免造成无法对事故成因做出判断,导致责任无法划分。
●不能“私了”情况五: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
“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是指驾驶人受伤无法开车或者是车辆损坏无法启动的情况,对于此类事故需要报警交由交警处理,不能采用快速理赔的方式。
●不能“私了”情况六: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或者其他设施
【切糕也不过如此开车撞到树被索赔13.4万】
此前江苏一位车主,因开车不慎撞到路边绿化带的5棵树,被索要13.4万元的天价赔偿,不禁让人唏嘘这年头,树比人还贵,5块切糕也不过如此。不过这也引申出另一个问题,马路边上的公共物品并非免费的,开车撞到公共设施或者建筑物也都是需要按实际物价赔偿,这种情况不能私了也无法私了(没人跟你私),只能报警解决。不过这时车主可以先在现场做标记,尽快将车移至路边等候交警来处理,以免阻碍现场交通。
●不能“私了”情况七:车辆单方发生交通事故
“单方事故”是指在交通事故、火灾、爆炸等突发性安全事故中,其事故原因完全是由事故中多方中的一方或者是唯一受害的一方自身造成的,这类事故就叫做单方事故。
例如很多新手上路,可能不小心蹭到墙壁刮花自己的车辆,这类事故就属于单方事故。一般情况下,发生单方事故时并不需要交警报案,直接出险定损索赔就可以了。若情况较为严重,查勘员认为需要报警处理,则会向交警部门报案,由交警部门到现场调查取证,并出具《事故认定书》。
●总结
发生小事故双方采取“私了”的方式确实很方便也节省时间,不过在与对方“私了”时一定要确认对方的各种信息准确无误,并记下对方的信息,对于以上提到的这7种情况,一定要报警处理,否则吃亏的有可能会是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