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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轻微交通事故将实现“快处快赔”

  媒体从山西省保险行业协会和太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获悉,太原市将于10月启用“快处中心”,对符合条件的小额财损交通事故,交警和保险人员将不再到现场,而是要求当事人先自行撤离,再约定到“快处中心”进行“一站式”定责、定损、理赔,以缓解交通拥堵状况。

  “快处中心”全称为太原市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理赔服务中心,是经山西保监局、山西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批准,由山西省保险行业协会牵头,联合太原市交警支队,以大型综合汽修厂为依托,事故认定、保险理赔、车辆维修三位一体的社会公益性机构。

  《太原市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理赔实施办法(试行)》规定,在太原市一定范围内,早7点至晚9点发生的交通事故,其中事故各方均在山西省投保,仅造成车辆损失,不涉及人员伤亡与车外财物损失,且车辆不经施救能安全行驶,基本事实无争议,单车损失金额小于5000元,保险公司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不再到事故现场进行勘查。当事人撤离现场后,应该按照共同约定的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到“快处中心”处理。

  太原市交警支队副支队长王某某介绍说,轻微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应对事故现场和车辆碰撞部位进行拍照,互拨互留联系电话,并通过拍照或文字形式记录事故各方驾驶证、行驶证、身份证、所属保险公司等信息,向保险公司报案并索取报案号,然后快速撤离现场,按约定时间前往“快处中心”进行事故定责和车辆定损。对应当自行撤离而拒不撤离现场,造成交通拥堵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对当事人处以200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