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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微交通事故可在“快处中心”全部办结

  9月16日,安庆市区物损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快处中心”)正式启用,将对物损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实行“一站式”服务,今后事故当事人将无需为不同处理环节在交警、保险公司等部门“两头跑”,而只要在“快处中心”就可以全部办结。

  物损道路交通事故“一站式”服务

  安庆市区物损道路交通事故“快处中心”正式启用后,当天上午10点,市民杨先生和刘女士便来到快处中心,处理一起小轿车与电瓶车碰擦引发的的物损道路交通事故。

  媒体了解到,当天上午杨先生驾驶小轿车行驶到开发区雷池路与浮山路交叉口时,与刘女士驾驶的电瓶车发生碰擦。在“快处中心”,民警很快对事故责任进行认定,电瓶车车主认全责,在工作人员的协调下,事故双方很快达成一致,30分钟后,一起普通的道路交通事故得到圆满处理。

  在“快处中心”,杨先生最大的感觉就是“快”。杨先生告诉媒体,驾驶小轿车已经很多年了,这样的碰擦事故几乎每年都会发生。以往这样的事故发生后,一般都要走四个程序:事故发生后,首先要第一时间报警,待交警部门现场勘擦完毕后,如果车辆不能移动的,还得通知施救车辆,将车辆运到指定停车场;其次事故双方当事人又到交警部门接受调查,同时告知车辆所在保险公司进行事故核损;之后凭着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再去保险公司进行理赔;最后理赔手续结束后,再去指定的停车场提取车辆。

  “往往一起普通的交通事故,一般都需要两、三天甚至更长的时间。如果遇到特殊情况,一个月也不足为奇。”杨先生说,物损交通事故虽然简单,但由于事故类型复杂多样,涉及部门多、环节多、手续繁琐,事故当事人往往疲于奔波多个部门、耗时费力。“快处中心”成立后,事故当事人将无需在多个部门“往返跑”,而只要在处理中心就可以全部办结。

  “物损”赔付争议事故民警仅调解一次

  市交警支队事故对策指导中队中队长金某介绍,依据《安庆市区物损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车辆在道路上发生物损道路交通事故,民警现场勘查结束后,事故车辆可以移动的责令当事人撤离现场,并告知各方当事人一起到快处中心办理勘验定损、责任认定、保险理赔等相关手续。车辆不能移动的,由处警民警通知安庆诚信道路交通事故施救公司将事故车辆拖移到快处中心停车场集中拆解定损。

  事故损失显著轻微,各方当事人一致要求民警现场调解的,民警应当予以调解,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当场结案。机动车具有未投保交强险、驾驶人无机动车驾驶证、有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嫌疑的等需要适用一般程序处理的交通违法行为,执勤民警应依法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需要扣留车辆的,通知施救车拖移到各大队停车场,由辖区大队先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处罚完毕后,告知当事人到快处中心。当事人的交通违法行为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当场予以处罚。

  当事人各方因赔付发生争议时要求快处中心事故处理民警调解的,快处中心事故处理民警应予调解一次,并将当事人的要求及调解结果等记录在案。事故车辆有保险的,可以在快处中心保险理赔柜台及时办理理赔手续;当事人对事故认定有异议或对事故责任认定无异议负有赔偿义务方却拒不履行赔偿责任的,民警应在《事故认定书》上注明,告知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快处中心保险理赔工作服务台在收到当事人提供理赔所需材料后,赔付额在交强险限额内的,应在当日内办结赔付工作,具备条件的保险公司当日付清赔付款。大额车物损失,保险公司应按照保监局下发的理赔服务承诺进行定损、理赔。

  当事人对保险公司勘查定损金额有异议的,可以向快处中心财损公估部门提出书面申请,自行委托进行评估,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物损”快处将提高道路通行效率

  市交警支队事故对策指导中队中队长金某介绍说,“快处中心”的“快”其实包含两层意思,第一即发生物损交通事故后,当事双方必须快速撤离现场;第二就是事故的处理必须快速。

  金某告诉媒体,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安庆市机动车和驾驶人呈快增长趋势,截止8月底,全市机动车保有量76.2万辆、机动车驾驶人97.7万人,其中市区机动车保有量13.8万辆、机动车驾驶人23.7万人。人、车、路矛盾也日益凸显,道路交通事故频发,尤其市区物损交通事故,所占比重较大,市区各交警大队事故中队平均每天接处警都在50起以上。建立市区物损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服务中心,交警部门将市区所有物损交通事故现场快撤,全部集中在快处中心处理,不受车(物)损数额的限制,实行“事故处理、勘验定损、保险理赔、损害赔偿调解”一站式服务,可以极大方便当事人办理事故处理和理赔业务,真正做到快处快赔,便民利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