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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五事故高发 多因心急和酒驾

  日前沈阳公安交管部门对今年前三季度沈阳发生的交通事故进行分析,提醒沈阳市民掌握规律远离“交通意外”。

  每周五和每日的17时至21时,发生造成死亡的交通事故最多,提醒市民注意。

  步行、驾乘轿车(小微型客车)与驾乘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比例超过总数的一半。

  交警部门表示,步行人群基本没有防护措施,应变时间极短,发生二次危害的概率很大。一些行人横穿马路,不按灯行走,翻越隔离护栏等交通违法行为很多,甚至横穿高速公路,对自身安全不够重视,加剧出行风险。

  在机动车群体里,新手很多,对车况和路况了解不够,客观上导致了死亡事故的偏多。

  此外,值得关注的是,电动自行车事故比重逐年增大,其中男性占同期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伤亡人员总数的八成;从年龄角度统计,年龄在40~60岁的人占同期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伤亡人员总数的六成。

  按照沈阳市各地区道路通行条件、交通特点以及居民出行方式的不同,将沈阳市分为城区道路、郊区道路、县市道路进行对比分析。郊区道路交通事故约占五成,其高发的原因主要由于郊区道路地处城乡接合处,道路通行条件复杂,路口较多,相应的一些交通设施设备不是很完善。同时,郊区的农用车辆、摩托车、三轮车、中重型大车相对较多,其中一些无牌、无证、报废车辆混杂其中。摩托驾乘人员不戴头盔,一些农用车既载货又载人,存在非常严重的交通事故隐患。

  日期 周五应酬集中 驾驶员易酒驾

  通过对前三季度的分析,由于周五是一周工作的最后一天,出行的人较多。同时,人们常带有赶时间结束工作、赶时间下班、赶时间约会等急切心情,导致心情急躁,且在出行过程中接打电话现象较为普遍,分散注意力。

  最需注意的是,按照大多数人的习惯,多在周五安排应酬、聚会等活动,一些驾驶员抱着侥幸心理或者在麻痹思想的支配下酒后驾车,是酿成交通死亡事故的重要原因。

  除了周五以外,在其他日期里,恶劣天气下发生的交通事故也比平时要多。比如雨雾天气下,视野清晰度下降,路面湿滑,轮胎与地面的摩擦力减小,另一方面非机动车和行人由于雨具的遮挡也会视线不好,注意力下降,这些也都是重要的诱因。

  时间 17时至21时死亡事故最多

  公安交警部门表示,从时段分析看,发生人员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17时至21时最多。

  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一是晚上人易疲劳。白天工作了一天,神经处于高度紧张状态,晚上下班休息的时间段是疲劳期,在这种状态下行车,注意力会分散,不能全面观测到路面上的情况,导致危险性加大。

  二是灯光使用不当使视觉感变弱。晚间开车一些司机贪图自己方便尤其是重型机动车辆打出的灯光,又亮又刺眼,迎面驶来车辆完全看不清前方路况,如果躲闪不及,极易引发交通事故。

  三是夜间交通违法侥幸心理较强。夜间,道路上行驶车辆较少,一些驾驶员开快车,甚至飙车,一些客运车辆驾驶员还常抱有“多拉快跑”的赚钱理论,为了利益开飞车。一旦遇到突发情况,就会惊慌失措,不能及时采取有效的避险措施,导致交通事故频发。

  提醒 11月至明年1月份易多发事故

  交警部门表示,眼下沈阳已进入秋冬季节,从沈阳市历年交通事故特点来看,冬季事故总量不高,但是秋收后的11月份和年关前的1月份较为突出。导致这一时期事故多发,具体有五个原因。

  一是进入秋冬季节后,气候变化异常,特别是冬季特有的雾、雪等天气现象对交通管理和事故预防工作提出严峻挑战,也对行车安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二是秋收后,大批农作物开始转运,交通活动日益加剧,这也是导致交通事故增加的主要因素。大多数车辆经营户为了追求经济利益最大化,抢时间、超负荷运营,埋下了很多事故隐患。

  三是受气候条件影响,“十一”以后一些工程要赶工期、追进度,因此重型自卸车、水泥搅拌车等施工车辆行驶频率高、车速快,影响交通安全。

  四是受冬季严寒、大雪等极端恶劣天气影响,机动车极易发生故障,加上个别驾驶员忽视车辆技术状况的检查,极易发生机械事故,为车辆出行埋下安全隐患。

  五是进入农闲后,农村走亲访友活动增多,农用运输车、小微型和三轮车非法营运活动也随之增多,而这部分交通活动参与者交通安全意识淡薄,存在侥幸心理,疏忽大意极易诱发交通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