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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调解有了“绿色通道”

  随着社会的发展,道路交通参与者大幅增加,为方便交通事故当事人诉讼,及时解决事故纠纷,2013年9月,旗人民法院成立了鄂尔多斯市首家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的专业法庭。自成立以来,交通事故专业法庭已受理案件135件,其中判决结案65件,调撤结案52件,上诉案件1起,服判息诉率达 98.5%,发改率为0,陪审率达90%以上。

  交通事故专业法庭充分利用高新技术搭建了“听得真、看得清、操作便捷、信息完整”的数字化法庭,该法庭设有多媒体展示台,可通过数字投影仪将证据显示在液晶屏上,极大地提高了当事人举证、质证和法官认证的效率与质量。同时,高清图像、全程记录、现场直播的功能,便于院领导通过局域网进行远程监督,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

  交通事故专业法庭发挥审判优势,能够快速、稳妥地处理各类交通事故。经交管部门处理的案件当场达不成协议,法庭可直接介入;对重大交通事故法庭提前介入,以便更好地了解当事人的真实想法,并及时向当事人讲明相关法规,对调解不成的当即立案;充分利用诉前保全、诉讼保全等措施,有效维护受害方合法权益。此外,法官对事故责任认定情况、当事人伤情等案件事实进行必要的审查后,符合条件的,裁定采取先予执行措施。为保障受害人能够及时治疗,当事人可提供对方车辆的保险情况,向法庭提出协调保险理赔申请,法庭便可帮助受害人在案件处理前协调保险公司做出部分理赔。对因交通事故致残的群众,法庭工作人员到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中心积极申请社会救助基金,帮助困难群众解决燃眉之急。

  工作中,交通事故专业法庭统筹各方力量,将行政调解、人民调解、法律咨询、检察院派驻巡回监察资源整合,建立了事故调处“三调联动”工作机制,最大限度保障当事人合法利益,降低了诉讼成本,开创了交通事故赔偿纠纷处理新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