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主索赔遭拒 保险公司一审败诉赔偿11万余元
车祸发生后,肇事车车主和死者家属“私了”,以赔偿20万元解决此事。车主找保险公司索赔,保险公司却以没有“交通事故认定书”为由拒绝赔偿。法院一审,保险公司败诉,赔偿11余万。保险公司不服,昨日西安中院二审,双方对簿公堂。
发生车祸20万元“私了”
今年57岁的李某是XX县人,经营着一辆银白色面包车,车辆在太平ZZ公司购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2014年2月18日下午14时许,李某驾驶着面包车在107省道上由南向北行驶。当时刚下完雪道路上有积雪,车行至YY路段时,为躲避积雪将同向行走的沈某撞倒,撞人后李某赶紧将沈某送往附近的YY中心医院抢救,终因伤势过重死亡。因沈某与李某同村,在村主任等人协调下双方当天就达成协议,由李某赔偿沈某家属20万元了结此事。
因为是私下协商解决,所以交警部门没有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由于这一原因,太平ZZ公司拒绝向李某赔偿。李某一怒之下将保险公司起诉到XX法院,要求保险公司赔偿“交强险”的死亡伤残赔偿最高限额11万元,加上在YY中心医院抢救的90.65元。经过开庭审理,XX法院判决太平ZZ公司败诉,按照死亡伤残赔偿限额,赔偿李某保险金11万元和抢救沈某的医疗费90余元。判决后太平保险公司不服,向西安市中级法院提起上诉。
保险公司:没有划分事故责任
在昨天的庭审中,事故的真实性和没有交警部门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保险公司该不该赔偿,成为争辩焦点。保险公司认为,事故发生后李某为了逃避刑事责任,没有履行法定的报警任务,事故发生后26小时才向保险公司报案。本次事故没有经过交警部门的认定事实及划分责任,保险公司也没有现场勘查,案件的真实性无法确定。
保险公司的辩护人说:“没有交警部门的事故认定,我们完全可以说这起交通事故是凭空想象的,也可以说这起交通事故认为制造的,所以保险公司拒绝赔偿,请求法院撤销一审法院的判决。”
车主:许多人都能证明是车祸
对于保险公司的说法,李某称:“事故发生后我忙着抢救被撞的人,人死之后就忙着找人协商处理后事,协议达成之后我又忙着给凑钱。事故发生后听说受害人家属报案了,我就没有再报案,当时交警就赶到了现场,看我们在积极抢救伤者,又在协商处理此事就让我们自己先协商解决,后来协商好了就没有做事故认定。”
“当时参与协商解决此事的,有我们村的村主任和几个村里人,他们都可以作证。事情发生的第二天通知保险公司报案,保险公司委托了一家公司来勘查了现场,给我的面包车拍了照片,还给我做了笔录。埋葬沈某时保险公司的人也去了现场,还拍了照片,咋能说事故是假的呢?”
李某的代理律师说,“我们向法院提供了当时乘坐李某面包车的村民证言,还有村委会证明,以及协调解决此事参与者的证人证言,这些足可以认定事故的真实性。”经过两小时开庭审理,审判长宣布休庭,择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