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员因交通事故打人被免职
更新时间: 2020-04-15 16:54 热度: 469°
内蒙古宣传部通报,X区检察院检察员田某某因交通事故殴打他人,被记大过处分,并提请区人大常委会免去其检察员职务;其当协警的儿子,也因参与打人被集宁区公安局解聘。
7月25日下午,集宁区一名曹姓女士驾车与田某某驾驶的车发生碰撞事故,双方争执后发生了肢体冲突,致使曹女士受伤入院。曹女士告诉南都记者,事故发生后,她提议帮田某某修车,但对方没有接受,之后叫了一群人来打了她。曹女士7月28日对南都记者称,她鼻梁骨被打断,眼睛被打肿,已住院接受治疗。
7月28日晚当地通报,田某某为集宁区检察院科员。调查后公安机关认定,该事件为一起由交通事故引起的治安案件,田某某等5名涉案人员已被行政拘留并处罚款。曹女士的伤情经医院诊断为面部软组织受伤,右眼钝挫伤眼球结膜充血。
曹女士昨晚告诉媒体,她尚不知晓这一处理结果。目前她感觉舒服了一些,但鼻梁骨还没有做矫正手术,受伤眼睛的视力也还未恢复。曹女士说,受伤后还没有人跟她协商赔偿,“公家说怎么赔,就怎么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