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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现场勘查的记录

  在交通事故现场,要对事故现场进行勘查,并做好记录。现场勘查主要在事故现场照相,照相要体现出事故现场的方位、环境、伤痕、路面痕迹等,绘制现场图,完善勘查笔录等。

  现场勘查的记录:

  (一)交通事故现场照相

  1、现场照相应掌握的方法

  根据拍摄范围和反映对象的不同,可分为:方位照相、概览照相、中心照相、细目照相.宣传照相等。

  现场照相的基本方法相向拍摄法:相向拍摄法、十字交叉拍摄法、平行连续和回转连续拍摄法、比例拍照法。

  2、具体照相内容

  事故现场方位、概览、中心(重点)、细目照相;事故现场环境、痕迹勘验、人体(伤痕)照相;道路及交通设施、地形、地物照相;分离痕迹、表面痕迹、路面痕迹、衣着痕迹、遗留物、受损物规格/编码照相;车辆检验 (车架号、发动机号)。

  3、照相步骤

  现场方位 → 现场概貌-含牌照的标的损失全貌 → 重点部位 → 损失细目。

  这四个步骤的照片,要彼此联系、相互印证。

  (二)现场图的绘制:

  1、现场记录图。

  2、现场比例图。

  3、现场断面图。

  4、现场立面图。

  5、现场分析图,要能反映出事故现场的实际情况,包括现场环境、事故性质、现场痕迹及损失情况等。

  (三)完善勘查笔录

  现场勘查笔录的主要内容有:接到事故报告的时间、到达现场的时间、所见现场及环境情况、现场急救与保护措施、事故概况;参加勘查的单位和人员、勘查的组织与分工、勘察的对象与步骤;勘查中发现的情况、采集和保全物证的名称和数量、现场图和现场照片的数量和内容等。

  根据查勘情况,认真填写《查勘报告》,肇事司机或报案人应在《查勘报告》上签字确认。涉及人员伤亡的,要分别登记保险车辆车上人员和三者车辆、车外人员的死亡、受伤人数。对于多车互碰的案件,应对所有三者车辆的基本情况逐车进行记录。重大、复杂或有疑点的案件,应在询问有关当事人、证明人后,在询问笔录中由被询问人签字确认。对勘查中发现的问题,需提醒下一步理赔环节应注意的问题,应在《勘查报告》中详细注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