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瞒车辆事故信息 买卖合同被撤销
卖车时没有告知买家车辆曾发生过重大交通事故,买家起诉要求撤销双方达成的买卖合同。近日,北京市通州区法院经审理认为,卖家行为构成欺诈,判决撤销双方建立的买卖合同,卖方返还购车款14.3万元,买方返还车辆。
河北人林某在58同城网站看到了李某发布的车辆出售信息,“2012款大众速腾1.4T排量自动豪华型,车龄不满一年,售价15万(可议)”。正想买车的 林某当即致电李某要求看车。林某在约定地点看到了这辆二手速腾。通过试驾,林某对车型、车况都比较满意。经协商,双方以14.3万元成交。林某当场付清车 款,将车开走。因该车登记在李某朋友名下,双方说定几天后去办理过户。
林某将车开回家,亲友们纷纷试乘。除了对车辆状况赞不绝口外,大家对价格也很满意。因为这款速腾,新车裸车价就16万多,外加购置税等落地价达18万之 多,对于不到一年的“准新车”来说,14.3万元的成交价还是相对便宜的。一番议论后,林某的家人就有人提出疑问,这么便宜的车,是不是有问题啊?林某于 是拨打了该车的投保公司。保险公司回复称,该车共发生3次保险事故,其中第二次系单方事故,理赔金额达14万余元。对于新车才16万多的汽车来说,修车用 去14万余元,这车得撞成什么样啊?而且第三次保险事故,尚在处理过程中,还未结案。
林某立即致电李某,质问其隐瞒了车辆事故信息,并要求退车。李某则表示未做出过任何承诺,车辆是林某自己看好并开走的,不同意退车,并要求林某办理过户手续。双方僵持不下,林某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合同。
法院审理后认为,李某在出卖车辆时宣称该车无重大事故,在实际交易过程中,亦未将车辆的事故信息告知林某。李某隐瞒车辆事故信息,与林某达成交易,构成欺诈,使林某在违背真实意思情况下订立合同,林某作为受害方有权要求撤销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