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轻微交通事故快速理赔标准提高
宁夏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同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宁夏监管局对2009年实行的《宁夏回族自治区机动车轻微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快速理赔办法》进行修订,自10月1日起将理赔标准从2000元提至1万元,新规实施后,1万元以下轻微交通事故均可快速处理。
轻微交通事故占全年事故30%
近几年,银川车辆刮碰、追尾等小事故占交通事故总数的30%以上,车主处理起来不仅费时费力,而且双方一旦争执不下很容易造成交通拥堵。银川市交警支队事故科科长赵永飞介绍,自2009年我市推行交通事故快速理赔服务机制以来,有效地减少了轻微交通事故造成的拥堵,提高了道路通行效率。但随着银川市机动车辆的激增,每天发生的轻微交通事故量呈上升态势,新规将快速理赔标准从原来的2000元限额提升至1万元,可进一步提升快速理赔中心的服务职能。同时,扩大轻微事故受理权限,其中包括车身前后保险杠、车灯、引擎盖、门窗、后视镜等外表部件损坏;可继续驾驶的事故车辆均可适用于此项办法。
不愿快速理赔致拥堵 罚200元
据赵永飞介绍,新《办法》实行后,对轻微交通事故前往快速理赔中心的引导工作将加强。同时,交警提示,如发生轻微交通事故,当事人应当自行撤离现场,而未撤离的,交警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责令撤离现场,造成交通堵塞的要处以200元罚款。如驾驶人有其他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将一并依法处罚。
此外,在快速理赔中心运用简易程序处理事故,对事故损失超1万元的情况,理赔中心交警应根据当事人提供的《银川市轻微交通事故当事人自行协商处理协议书》等相关资料,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再进行理赔协调。
哪些交通事故可适用
据赵永飞介绍,此次新《办法》适用于机动车与机动车在宁夏区域内道路发生的轻微道路交通事故。轻微交通事故判定标准包括:事故没有造成人员伤亡;事故车辆仍能正常行驶;车体本身没有严重损害。同时,新规对于轻微财产损失包括: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单车损失在1万元以下,且受损车辆可继续自行驾驶移动。此外,赵永飞补充,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一方机动车无驾驶证、有效车牌号,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酒驾、醉驾,在19时至次日凌晨6时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等交通违法行为不适用本办法,当事人应立即保护现场并报警。新《办法》虽提高理赔额度,但理赔流程不变。
知识关联:
宁夏回族自治区机动车轻微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快速理赔办法
第一条 为维护城市道路交通秩序,提高城市道路通行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全区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机动车与机动车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城市道路上发生的轻微交通事故。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轻微道路交通事故是指机动车在城市道路上发生没有人员伤亡,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
轻微财产损失是指造成每车2000元以下车物损失,机动车仅车身前后保险杠、车灯、引擎盖、门窗等外表件损坏,但发动机、车架、底盘、转向、传动等部件未损坏,机动车可以继续驾驶的。
上述轻微道路交通事故的标准根据法律法规和实际情况可以适当调整,并向社会公布。
第四条 在道路上发生轻微交通事故,基本事实清楚,责任没有争议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可以按照本办法规定的快速处理程序办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本办法规定的快速处理程序,当事人应当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同时向承保保险公司报案:
(一)机动车无有效号牌、无检验合格标志、无保险标志的;
(二)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
(三)驾驶人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的;
(四)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的;
(五)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或者其他设施的;
(六)一方逃逸的;
(七)造成人员死亡、受伤的;
(八)当事人对事实或者成因有争议的;
(九)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传染病病源体等危险物品车辆的;
(十)在夜间20时至次日凌晨6时发生的事故;
(十一)未在宁夏回族自治区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的机动车发生的事故;》》》全文阅读
责任编辑:小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