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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问一起“非典型”交通事故

  转瞬间,8条鲜活的生命终止于高速公路上的一起事故。其原因和善后事宜,正在紧张调查和处理中。死者足惜,而由这起非典型交通事故引发的问题更发人深思。

  行人怎么上了高速公路

  这是一起非典型的高速公路交通事故。

  5月24日19时许,长清司机张XX驾轻型货车在京福高速公路由南向北行驶至长清张夏境内时撞上高速公路右侧护栏,车辆侧翻,车上所载土豆洒落路面。附近群众及高速公路养护工人清理货物、修理车辆时,一辆安徽牌照的半挂货车顺向行驶至此,将轻型货车及现场群众撞至公路右侧沟内。造成包括轻型货车司机、6名当地群众和一名高速公路养护人员死亡,另有2人受伤。

  “这是一起次生事故。”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副局长李X当天22 时便赶到了现场,指导事故处理。他告诉记者,因为高速公路封闭型的特点,典型的追尾相撞事故较多,但这起事故造成多达6名行人死亡,很不典型,问题是行人怎么上了高速公路?

  按照《交通安全法》和高速公路管理办法,行人不得上高速公路,同时要求防止行人上高速的防护网完好无损。而根据一些媒体报道,事发高速公路东侧的防护网恰好有个豁口,行人正是通过这个豁口爬过来的。

  “根源在于高速公路设计时忽视了沿线附近村庄农民的需求。”李X认为,解决这一问题宜疏不宜堵,可在适当的地方建设便民客运车站。而事实上,省交运集团和山东高速早在 1999年便在济青高速45 公里处建立了“ 济青高速刁镇客运站”,当年实现票款收入111万元,更方便了群众,引来外省学习借鉴。但遗憾的是这一经验在我省却未能得到广泛推广。

  而对于防护网被扒开的问题,则更应该引起路政等部门的重视。前不久,我省曾开展针对高速公路防护网的专项检查,发现许多需要完善的地方,但整改落实还不够。

  这段路为何事故频发

  这起事故发生在长清区京福高速133公里+800米处,是典型的事故多发点。

  今年5月3 日晚,记者驾车曾经过这一路段,几乎是在同一地点发现一辆大货车侧翻。而在2007年省交通科研所调研组在排查急需改善的事故多发路段时,首当其冲被点名的便是京福高速132—136公里段。

  这段山路位于济南和泰安之间,是连续两个4% 的纵坡加弯道的综合,地形复杂,路线险要,事故频繁发生。2003年,此处曾经发生70多辆车连环相撞的恶性事故,伤亡多人。不久前加了震动标线,安装了龙门架式电子情报板后,伤亡减少。但由于超限车流量大,该路段路面损毁严重,已经连续多年大修。

  李X发现,事发地点的弯道有点反超高。即为防止车辆侧翻,高速公路下坡路段一般是外高内低,但这里却像内高外低。若车速快,离心力大,车辆容易甩出去侧翻。京福高速交警长清中队负责K118— K157段,民警梁杰早些时候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高速路上几乎每天都有事故需要处理,这跟道路不无关系。

  省交通科研所调研组还发现,京沪高速K108— K110 陡山大桥段,滨博高速 K187—K190段,也存在同样问题。为此,调研组提出借鉴京珠北高速公路的经验:在长下坡的底部事故多发地带设置“刹车失灵缓冲区”,在距离缓冲区2 公里、 1.5 公里和 500 米处分别设置提示标志牌。他们同时还建议我省交通部门成立课题组,重点研究具体改造方案。呼吁已多年,但目前看,未有实际有效动作。

  为何总有大货车的影子

  李X告诉记者,这起事故的肇事大货车是否超载还有待于车辆技术检验鉴定,但路上有刹车的痕迹表明刹不住车是追尾的重要原因。

  包括这起事故在内,今年以来我省境内高速公路共发生交通事故131起,造成118人死亡。而几乎每起事故中,总能见到大货车的身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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