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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钱赔偿交通事故 18岁小伙自杀

  只因无力偿还交通事故致损的3万元赔偿款,18岁小伙廖XX却选择不归路,其留下遗书后服毒自杀,暴尸桥涵内多日后才被发现。事后,廖XX的父母认为儿子自杀是“债主”逼的,于是夫妻俩将交通事故另一方王某诉至法院。记者昨天获悉,丰台法院已受理此案。

  ■桥涵发现高度腐烂尸体

  廖XX和父母均是四川来京务工人员,廖XX在一家餐馆当厨师,其父亲廖六兵从事泥瓦工,母亲但启英在某小区当清洁工。2009年9月13日早上,廖XX驾驶电动自行车与76岁老太太相撞,老太太受伤。为此,廖XX与老太太的儿子王某发生纠纷。

  事发第二天,廖XX与家人失去联系。多方查找未果的情况下,但启英拨打110报警,她报警的事由是孩子被绑架,但警方并未立案。急于找回孩子的但启英多次打报警电话,为此和警察还吵了起来。后来警方把此案作为人口走失案处理。

  10月22日,丰台刑警队打来电话说找到廖XX了。警方接报,在丰台区汾庄铁路口西300米桥洞内,发现廖XX死亡。尸体已高度腐烂,口袋里有几份遗书。

  ■无钱还债自杀求解脱

  在廖XX的口袋内,共放有8份遗书,落款日期均是2009年9月15日。这8份遗书分别写给其父母、兄长以及警察等。

  在给父母的遗书中说:“爸妈,对不起,儿子无能……欠的钱,我只能用命来给清。”

  在给警察的遗书中说:“警察同志(大哥、叔、大姐),我廖XX今天是自杀,不是他杀,因我无钱还清我欠的钱,我在此了结我的生命。警察同志,我今生欠的钱与我的监护人无关,我只能用我的生命来偿还,希望我的命能偿清。我监护人也无权来还清我所欠的钱。”

  在给兄长的遗书中,他求兄长帮他照顾好爹妈。

  丰台区警方于2009年11月底对此案作出结论,廖XX系敌敌畏中毒死亡,未发现犯罪事实,不属于刑事案件,不予立案。

  ■认为“债主”逼死,夫妻法院讨说法

  廖XX被认定为自杀后,其父母认为儿子是因王某等人逼迫才走上不归路,遂将王某诉至法院。廖姓夫妇起诉称,交通事故发生后,王某纠集多人来到他们的暂住地,索要3万元。廖姓夫妇对此提出异议,王某等人随即破口大骂,并欲打人,吓得一家人不敢作声。后因没拿到钱,王某等人将廖XX强行带走。直到9月14日16时,廖XX仍未回家,也无任何消息。此后,廖姓夫妇于9月17日和10月5日分两次向王某支付了其母交通事故赔偿款7900元,收到第二笔钱后,王某交还一直扣留的儿子的身份证、电动自行车钥匙和儿子书写的3万元的欠条。

  廖姓夫妇认为,王某为了追讨其母的医疗费,采取非法方式挟持他们的儿子,并非法限制其人身自由,继而施以威胁恐吓,造成儿子不堪忍受压力,服毒自杀。对此,王某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故他们提起诉讼,请求判令王某赔偿各项损失共计769272.5元。

  目前,此案正在审理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