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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车连撞案”公开庭审 被告当庭鞠躬致歉

  去年9月12日中午11点30分许,湖滨路建筑路口发生7车连撞的重大交通事故:一辆车牌为“苏BVxxxx”的黑色广本轿车,在撞倒一辆同向行驶的电动车后,又撞上了正在路口等候红灯的车辆,接连引发6辆汽车相撞,酿成一死二伤的惨祸。5月19日下午1时30分,由滨湖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丁XX交通肇事案在滨湖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

  开场:社会高度关注 法庭戒备森严

  尽管交通肇事案件随着汽车的普及,已成为各个法院的“家常便饭”,但经过媒体发酵的“9·12七车连撞案”,至今都是本地人气论坛上的议论话题。5月19日,滨湖法院特别为媒体颁发了采访证。法庭入口更是加强了安保措施,每个提包都要经过安检仪。

  滨湖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王X担任此案的审判长,和两位资深女人民陪审员组成了清一色的女性合议庭。庭审开始前,王庭长宣读了法庭纪律,并要求法警坐在旁听席的第一排。

  被告人丁XX被两名法警带进法庭时,没有戴手铐。据说他是自己从取保候审的家里来到法庭的。他头发稀疏,脸庞浮肿,看上去神情呆滞。他操着浓重河南口音的普通话回答法官发问,基本上每个问题法官要重复几遍。

  庭审:被告对事发原因仍然不明白

  “9·12七车连撞案”发生后,传言纷纷,网络上甚至有人掀起了“人肉搜索”。随着起诉书的展开,公诉人出示一项项证据。事件中一些细节更为清晰:出生于1937年的丁XX,是电子工业部安装公司第二工程处的一名退休工人。出事那天,正是他72周岁的生日。为了庆祝一下,他和家人一起去离家不远的“渝派富豪”吃午饭。开车的是儿子的女朋友。因为开车不熟练,无法停进恰当的位置。丁就上来开车,想把车子倒进去。但这时,原本放在空挡的操作杆,不知怎么被他“碰”了一下,车子就向前开了起来。他本能地去踩刹车,速度却越来越快。更“诡异”的是,他当时认为自己踩的是刹车,越快越踩,越踩越快。

  “我当时想,肯定是电脑坏了,刹车坏了。我自己肯定是非死了不可。”丁XX在法庭上嗫嚅着……

  法庭调查显示,丁XX早在1974年2月就领到了驾驶证。他自己说:大车、小车、自动挡、手动挡,什么车都开过。但偏偏是他这位老司机,会在这么个时候,踩刹车踩到了油门上。直到5月19日站在法庭上,丁XX依旧很糊涂,“我要是知道为什么,就不会出这样的事了。”

  被告愿意赔偿 辩护人建议从轻判决

  因为案情简单,19日的庭审是按照“普通程序简易化审理”操作的。辩护人三诚律师事务所刘建龙的意见是:被告主动认罪,已经履行和正在履行大部分赔偿,依法应予从轻判决。公诉人的量刑意见亦基本相同。

  据刘建龙介绍,由于此次交通事故涉及6辆车的连环撞击,牵涉到多家保险公司,存在着交叉赔偿的问题。民事理赔较为复杂。可以分为这样几个部分:

  1、通过法院调解:

  赔偿中天客运“苏B3T070”出租车11994元、驾驶员李女士600元;

  赔偿孙XX驾驶的外事旅游汽车公司“苏B7T288”车损134195元。

  2、法院判决:

  张先生的私家车“苏BKH350”,因新车拆损计算问题争议较大,经法院判决赔偿19570元;

  3、庭外自行和解:  ·

  汤先生等三人所乘面包车“苏BV1517”,赔偿2800元;

  赵先生所乘“苏BQP970”轿车,赔偿2000元;

  赔偿“苏B7T288”出租车乘客李女士1300元;

  “苏B6T697”出租车上的乘客马先生,伤势最重。在医疗期间数次支付医疗费,总计赔偿33815.3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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