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成立“交通事故巡回法庭”
我们认为被撞受伤的陈先生骨折已经治愈,可以出院了。但他不肯出院,每天住院费用很高。请法庭帮助调查调解。”17日下午,交通事故肇事司机刘XX在广东东莞市“交通事故巡回法庭”向法官叶XX求助。为了缓解交通事故大量增长带来的审判压力,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日前成立“交通事故巡回法庭”,设立在交通事故数量较多的该市石排镇交警大队。法庭采取“快立、快审、快结”等方式,及时办理交通事故纠纷案件。
东莞市第一法院副院长王XX介绍说,自从东莞实行“禁摩”措施以来,当地居民汽车拥有量快速增长,给道路交通安全带来较大压力,交通事故数量明显增多。2009年该院受理的交通事故案件达2222宗,结案2092宗,其中调解575宗。
“交通事故巡回法庭”的主要职责是对交警部门调解成功的案件进行司法确认,对交警部门调解未成功的案件提前介入协助调解,受理和解除交通事故案件的诉前财产保全,受理拒不履行民事调解书的强制执行申请,对调解不成功的案件指引当事人到法院立案庭起诉处理。
东莞市第一法院石排法庭于2009年11月在石排交警大队设立“交通事故流动岗”,石排法庭每周选派法官进驻流动岗,开展咨询、立案、审理等工作,按照“快立、快审、快结”的方式,办理了一批按照简易程序处理的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给当事人提供了较大便利。东莞公安局交警支队石排大队长陈XX说:“法院和交警部门的无缝对接,节约了群众的诉讼成本和时间,截至目前,"交通事故流动岗"已调解交通事故案件118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