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救助基金筹建尚无眉目
国家相关规章实施都快一月了,哪个部门牵头、资金缺口成为两大瓶颈
今年1月1日,财政部、公安部等5部门联合发布《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试行办法》正式实施。根据办法,我省各市、县均要设立道路事故救助基金。遇到抢救费用超过交强险责任限额等三种情况时,救助基金将垫付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
办法实施快一个月了,但我省道路事故救助基金至今还没有一点眉目。善举为何迟迟得不到落实?该如何破解这个难题?记者对此进行了调查。救助基金如何设立?怎么管理?交通事故发生时如何支付抢救费用? □现状
救助基金还没有眉目
我省道路事故救助基金设立情况怎么样? “道路事故救助基金暂时还没有眉目。 ”27日下午,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有关人士坦言。
据介绍,去年年底,省财政厅曾召集交警、卫生等相关部门召开了碰头会,就建立道路事故救助基金的问题进行了研讨,但在很多相关细节上没有达成一致意见。关于建立道路事故救助基金的事一直没有进展。
据交警部门有关负责人介绍,目前,对于建立道路事故救助基金,全国还没有一个成熟的做法。 “我们正在关注全国各地的进展,一旦有先进的做法,我们就去取经。 ”
□调查
筹建遇到“拦路虎”
那么,是什么阻挡了建立道路事故救助基金的步伐呢?采访中,有关人士认为,建立道路事故救助基金由哪个部门牵头?资金从哪里来?这两道门槛成为道路事故救助基金难产的主要原因。
据交警部门有关人士介绍,目前我省道路事故救助基金的筹建由哪个部门牵头,暂时还没有明确。此外,道路事故救助基金的设立还面临着巨大的资金缺口难题。以一起事故需要资金5万元为例,即使有关部门一次性投入200万元,也不过用在40个人身上。此外,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建立后,由哪个部门来管理?也是个问题。据有关人士透露,我省不排除设立专门的救助基金管理机构的可能。
据了解,此前我省芜湖和巢湖设立了道路事故救助基金,资金来源于拍卖小型汽车号牌。合肥市早已酝酿设立道路事故救助基金,但已经过去1年多了,道路事故救助基金还在“难产”。交警部门有关人士坦言,根本原因还是资金。
□释疑
拍卖款不能用于基金
早在2006年底,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负责人表示,我省酝酿拍卖小型机动车号牌,所拍卖的资金将专款专用,专门用于道路交通事故救助。但3年过去了,“拍卖号牌建立道路事故救助基金”的说法“胎死腹中”。那么,这项新政为何“流产”呢?
据省交警总队有关人士介绍,这项新政之所以没有实行,一方面是公安部禁止拍卖小型机动车号牌。此外,拍卖小型机动车号牌的做法也引起了争议。
“作为交警部门,当然希望尽快建立道路事故救助基金。 ”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有关人士说,他几乎每天都要接到事故伤者家属的电话。 “人被撞伤了,肇事车跑了,我们没钱治,你们管不管?”伤者家属都把怨气撒到交警头上。这位人士坦言,每当接到这类电话,他们也感到爱莫能助。
□破解
首先须明确牵头部门
省政府法律顾问、安徽大学法学院教授陈XX认为,破解这个难题需要政府出面协调,明确牵头部门和各个部门的职责,很多问题就会迎刃而解。
陈XX认为,设立道路事故救助基金,让事故中的伤者得到及时救助,是一件好事情。不过,救助基金涉及收取、保管、使用等环节,涉及财政、保险、公安、医疗等部门,协调并不是很容易的事。
好事之所以没有办成,说到底,可能是涉及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的部门过多,职责不明,权责不清。这时,政府就应该出来协调,明确牵头部门和相关部门的职责分工,并制订适合我省实际情况的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