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每天四人命丧交通事故 道路改善是新成因
昨日(10月28日),甘肃省公安厅召开预防特大交通事故紧急电视电话会议,对目前开展的“百日行动”进行再动员、再部署。
每天4人丧身交通事故
交警总队长王XX在会上讲道,今年1至10月,全省共发生交通事故2779起,造成1264人死亡,3059人受伤,直接财产损失1218万余元。平均每个月有126人死于交通事故,平均每天死亡4人。另外,我省近3年平均万车死亡率也大大高于全国平均数,是全国平均数的2倍。
现状证明,今年我省特大交通事故上升幅度较大,特别是进入10月份以来,出现了特大事故频发的势头,仅10月4日至21日,全省就连续发生7起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事故,导致34人死亡,7人受伤。鉴于此,省公安厅再次紧急动员、部署预防特大交通事故“百日行动”。
道路改善是新成因
另外,王XX总队长介绍到,截至2007年,全省公路通车里程达到100612公里,我省已建成高速公路、高等级公路1625公里,新建、改建农村公路13904公里。通行里程的增加,道路条件的改善,车辆通行必然加快,交通事故的发生出现新的特点,总的来说就是道路通行条件的改善和交通流量的变化,是新的交通事故成因。
死亡10人事故领导有责
省长助理、公安厅厅长何挺要求全省各级公安机关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把“百日行动”的工作任务落到实处。行动期间,凡发生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无论是谁的问题,都要严肃追究责任。
对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交通事故的,市、州公安局、交警支队主要领导,要到省公安厅对事故成因进行分析并做出检查,取消评优资格;发生一次死亡5人以上、两次3人以上特大交通事故的,市局分管领导、交警支队和大队主要领导要到交警总队对事故成因进行分析并做出检查,年终评比不能进前三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