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打官司 可申请法律援助
我省首家交通事故法律援助工作站昨成立
交通事故打官司 可申请法律援助
本报讯 昨日,海口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交通事故法律援助工作站正式挂牌成立。其主要职责是提供法律咨询、依法疏导来访群众和援助服务,配合交警开展各种法律咨询与宣传活动等。据介绍,这是全省第一家交警法律援助工作站。
“我开车撞了人,该付的医药费都付了,但对方仍要求我对他进行赔偿,他也负有次要责任,难道我还要继续赔偿吗?”法律援助工作站成立当天,海口市民梁先生第一个进行了咨询。今年1月16日15时35分,梁先生开着中巴车在海口海盛路由东往西行驶时,与正面驶来的摩托车主陈先生相撞。事后,陈先生立即被送往医院救治,经诊断,陈先生头部受了轻伤。事故发生后,出警交警认定,梁先生因采取措施不当负有主要责任,而摩托车主陈先生因无证驾驶负有次要责任。记者了解到,梁先生在事故当天立即垫付了医药费3000多元。在陈先生出院后的后续治疗,梁先生认为自己不应该再出任何费用。“我是主要责任,他是次要责任。对于这次事故,他也应该进行承担,不能全部由我承担。”梁先生说。而陈先生则认为,自己被撞了,中巴车司机就该赔偿到底。交警经过多次调解,仍无济于事。昨日,陈先生和梁先生再次来到事故处理大队进行调解时,两人的疑惑立即就得到了法律援助工作站律师们的解答。当天值班的张梦华律师表示,事故发生后的赔偿应按照交警部门的事故认定书来进行。双方按照当事人主要责任与次要责任来承担相应的责任。如认定书上认定梁先生应承担事故的百分之几,那么梁先生就赔偿百分之几。同理可证,陈先生也一样。面对律师从法律角度的权威解答,两人不再吵闹,满意离去。
“工作站要求做到贫者必援、弱者必帮、残者必助。”张梦华律师表示,除了对困难群体提供免费法律援助外,提供各种免费的交通事故法律咨询等都是工作站的职责。张梦华说,在确定当事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后,承办律师在接受案件指派后的3个工作日内与受援人或其法定监护人、法定代理人签订委托代理协议。“我们的优势是能够随时与交警部门保持信息畅通,及时掌握困难群众法律援助需求信息,提高法律援助案件的办案质量。”
申请法律援助流程
1.申请人填写《法律援助申请表》;
2.申请人提交有关证明材料;
3.法律援助机构审查并作出是否予以法律援助的决定;
4.签订《法律援助协议》;
5.法律援助人员接受指派实施法律援助。
申请法律援助应提交的材料
1.申请人本人有效身份证明,代理人除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外,还应当提交有代理权的证明;2.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民政部门或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申请人及其家庭经济状况证明;3.与所申请法律援助事项有关的案件材料;4.法律援助机构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