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须知事项
摘要: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死亡的,除赔偿抢救期间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知道一些交通事故死亡赔偿相关的法律知识,本文主要介绍了交通事故死亡赔偿四大须知事项,感谢您的阅读。
一、出险报案
(一)具体内容:
1、速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报案;
2、同时速向保险公司报案(48小时内);
(二)注意事项:
1.务必保留事故现场;
2.尽早报案;
二、损失确认
(一)具体内容:
1、向保险公司咨询有关第三者或车上人员死亡的赔偿标准;
2、到事故处理部门进行责任认定和事故调解;
(二)注意事项:
在责任认定后调解时要核实自己承担的相应经济责任,必要时向保险公司咨询后再认可;
三、申请索赔
(一)具体内容:
尽快收集必要的索赔单证,10天内向保险公司申请索赔。一般需提交以下单证:
1、保险单复印件;
2、出险通知书;
3、损失清单;
4、身份证复印件;
5、行驶证复印件;
6、驾驶证复印件;
7、事故责任认定书;
8、事故调解书;
9、死亡证明书;
10、一次性赔偿凭证;
11、医疗费、交通费、住宿费等票据;
12、被抚养人的户籍证明;
(二)注意事项:
1、单证务必提供齐全,尤其与第三者相关的有效票据;
2、尽早申请索赔,根据保险法二年内不提供单证申请索赔,即作为自愿放弃索赔权益。
四、领取赔款
具体内容:
根据保险法保险公司一般在10天内通知您领取赔款,携带身份证,领取赔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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