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双黄蛋”---- 好哥俩一块吃饭一块喝醉驾车兜风一起被查
#一线微观#【醉驾“双黄蛋”---- 好哥俩一块吃饭一块喝醉驾车兜风一起被查】朋友之间聚会饮酒是人之常情,可喝过酒之后就不能再开车上路了。2020年4月中旬,开封杞县交警就遇到这样一对“好哥俩”,他们一起吃饭一起喝酒、一起被查一起接受处罚,真是“朋友一生一起走”,神同步。事发当晚21时55分许,杞县交警大队一中队民警李海生带领队员在宗板线巡逻执勤,行驶至杞县宗店乡丁庄村东口路段时,远远驶来的一前一后两辆无牌且各载1人的摩托车引起了民警的注意。执勤人员将两车拦停,闻到驾驶人浑身酒味。于是问其中一名驾驶员:喝酒了吗?驾驶员爽快的回答说:“我喝了”!接着又问另外一名驾驶员是否喝酒,驾驶人回答说:“我们都喝了,一块喝的”!民警当场对两名男子进行了呼气酒精测试,其测试结果分别是113mg/100ml、88.8mg/100ml,均有醉酒驾驶机动车嫌疑。
经询问,前面摩托车的驾驶人名叫叶某阳(男、杞县板木乡人、身份证号4102211996XXXX9916,准驾车型C1)与后面摩托车的驾驶人叶某恩(男、杞县板木乡人,身份证号4102211997XXXX3015,准驾车型C1)是朋友关系,当晚两人和朋友在板木乡中营村一个小饭店里聚会,期间叶某阳喝了五六瓶啤酒,叶某恩喝了一两多白酒加三瓶啤酒,晚餐结束后,几人商议开着车转转,于是二人分别驾着自己的两轮摩托车载着朋友一块出来兜兜风,没想到双双被查获。血醇检验结果显示驾驶人叶某恩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00.1ml/100ml,叶某阳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09.4ml/100ml,均涉嫌危险驾驶罪。同时,二人因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车辆、驾驶无号牌机动车,且不带安全头盔,被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虽说一起喝酒可以增进友谊,但是真正的好朋友,应该是在生活中互相扶持、互帮互助的,并不是一起违法,一起面对醉酒驾驶后的危险以及惩罚,真正的好朋友应该共同拒绝酒后驾驶,共享美好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