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人,事故案例:驾车驶入路口,疏于观察,发生交通事故
更新时间: 2020-04-26 19:02 热度: 927°
近日,新城玉龙大街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两车在不同方向进入路口时发生碰撞。
事故现场:
章某驾驶车牌号为蒙D****7号牌两箱轿车沿平双路由南向北行驶至玉龙大街右转弯进入松山大街时,与一辆沿玉龙大街由西向东行驶至平双路直行进入松山大街的车牌号为蒙D****6号牌轿车相撞,两车均受损,好在此次事故中,无人员受伤。
事故现场勘察:
事故发后,交警支队三大队办案民警对事故现场进行了勘查,并结合监控视频及双方当事人的描述,查明发生该事故的直接原因是驾驶人章某没有注意观察车辆周边情况,在道路上转弯时未让直行车辆先行,碰撞在路上正常行驶的直行车辆,造成两车受损。
处罚结果:
章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第五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先行”之规定,负全部责任。
编辑:张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