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一季度较大道路交通事故典型案例
一、定西市陇西县“2·1”事故
事故原因。赵某某驾驶存在安全隐患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车辆发生故障后,未及时在来车方向摆放警示标志,且未将车上人员迅速转移到安全地带发生事故,其行为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一条“ 驾驶人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前,应当对机动车的安全技术性能进行认真检查;不得驾驶安全设施不全或者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等具有安全隐患的机动车。”第五十二条“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故障,需要停车排除故障时,驾驶人应当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将机动车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停放;难以移动的,应当持续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来车方向设置警告标志等措施扩大示警距离,必要时迅速报警。”和第六十八条“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时,应当依照本法第五十二条的有关规定办理;但是,警告标志应当设置在故障车来车方向一百五十米以外,车上人员应当迅速转移到右侧路肩上或者应急车道内,并且迅速报警。”之规定 。
王某某驾驶逾期未审的机动车夜间超速行驶对前方路况观察不周遇紧急情况采取措施不当发生事故,其行为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三条第一款“ 对登记后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根据车辆用途、载客载货数量、使用年限等不同情况,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第二十二条第一款“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和第四十二条“ 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在没有限速标志的路段,应当保持安全车速。夜间行驶或者在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行驶,以及遇有沙尘、冰雹、雨、雪、雾、结冰等气象条件时,应当降低行驶速度。”之规定。
事故教训。切记: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车辆发生故障后,应当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将机动车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停放,并在来车方向设置警示标志,迅速报警切莫自行处理。
二、兰州市皋兰县“2·13”事故
事故原因。魏某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因操作不当导致事故发生,其行为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之规定。
事故教训。驾驶人驾驶车辆上道路行驶时,切勿超速行驶、随意变更车道、占用应急车道,避免造成危险,确保安全驾驶。
三、甘南州碌曲县“3·3”事故
事故原因。华某某驾驶机动车占道且超速行驶,其行为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五条“机动车、非机动车实行右侧通行”及第四十二条第一款“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在没有限速标志的路段,应当保持安全车速。”之规定。
才某某驾驶机动车超速行驶,其行为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在没有限速标志的路段,应当保持安全车速。”之规定。
事故教训。驾驶人要牢记:“一分钟车祸,一辈子痛苦!”遵守交通规则,切莫超速行驶,超速行驶都是导致交通事故的第一杀手。请您时刻牢记家人的叮嘱,平安回家才是家人日夜的期盼。
四、天水市甘谷县“3·14”事故
事故原因。郭某某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重载货车,在经过下坡转弯路段时因气压不足车速过快导致事故发生,其行为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四款“驾驶人应当按照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驾驶机动车;驾驶机动车时,应当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第二十一条“ 驾驶人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前,应当对机动车的安全技术性能进行认真检查;不得驾驶安全设施不全或者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等具有安全隐患的机动车。”第四十八条“ 机动车载物应当符合核定的载质量,严禁超载;载物的长、宽、高不得违反装载要求,不得遗洒、飘散载运物。”之规定。
事故教训。货车超载会影响车辆制动性能和操控性能,易造成制动系统漏气、导致制动失效。同时,货车长期超载运输会对车辆主要部件产生严重影响,缩短车辆正常寿命。为了您和他人的交通安全,货车驾驶人请勿超速、超载运行。
五、定西市通渭县“3·21”事故
事故原因。张某某驾驶无号牌三轮汽车,违法载人上路行驶是发生事故的根本原因,其行为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八条第一款“依法应当登记的非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第二十一条“ 驾驶人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前,应当对机动车的安全技术性能进行认真检查;不得驾驶安全设施不全或者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等具有安全隐患的机动车。”及《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一款“机动车行驶中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最高行驶速度不得超过每小时30公里,其中拖拉机、电瓶车、轮式专用机械车不得超过每小时15公里”,第二项“掉头、转弯、下陡坡时。”之规定 。
事故教训。切记:电动三轮车安全技术性能不高,违法载人极易导致群死群伤事故,特别是农村地区,道路狭窄,情况复杂,急弯、陡坡较多,道路安全隐患突出。
六、天水市麦积区“3·23”事故
事故原因。杜某某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超速行驶是发生事故的主要原因,其行为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及第四十二条第一款“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在没有限速标志的路段,应当保持安全车速。”之规定。
事故教训。驾驶车辆上道路行驶应当注意观察情况,切莫超速行驶,时刻保持注意力集中,警惕事故发生。千万谨记:“十次肇事九次快,忽视大意酿大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