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1死1伤,南昌县一交通肇事司机赔偿获谅解被判拘役
更新时间: 2020-04-26 20:00 热度: 536°
交通肇事致1死1伤 赔偿谅解被判5个月
日前,南昌县法院以交通肇事罪,一审判处被告人杨某拘役五个月。
案发后,被告人杨某与被害人家属达成赔偿协议并取得谅解。
一审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杨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驾驶机动车辆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一人受伤,且负事故的主要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事故发生后,被告人杨某主动拨打报警电话,并在现场等候处理,归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从轻处罚。被告人杨某已赔偿了被害人家属经济损失,其行为取得了被害人家属的谅解,对被告人杨某可酌情从轻处罚。为维护公共交通安全,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不受侵犯,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