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次酒驾不知悔改!宣城市这位“牛人”被重罚
更新时间: 2020-04-26 20:40 热度: 555°
4月7日上午
泾县人民法院
当庭对一起危险驾驶案
作出一审判决
被告人王某(化名)因
犯危险驾驶罪
被判处拘役五个月
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王某酒后驾驶
梅赛德斯奔驰轿车
行驶至泾县经济开发区财富东路
路段时被交警当场查获
民警将其带至
泾县医院提取静脉血
经鉴定
酒精含量高达212mg/100mL
(网络配图)
法院经审理查明
王某曾因酒驾受过二次行政处罚,又因醉驾被判拘役三个月,此次仍不知悔改,在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的情况下,无证驾驶机动车,依法对其从重处罚,鉴于其具有坦白、自愿认罪的情节,依法作出上述裁判。
酒后驾驶的危害性
不言而喻
无论是否造成损害后果
都将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法官再次提醒广大司机朋友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安全驾驶,文明驾驶,不要抱有侥幸心理,否则以身试法换来的定是法律的严惩。
转自:泾县人民法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