茌平高速交警查处酒驾1起
更新时间: 2020-04-26 20:42 热度: 840°
本报讯(全媒体记者 张目伦 通讯员 景志行)4月24日,聊城高速交警支队茌平大队民警凌晨1点巡逻期间查处酒驾一起,依法对其处罚。
当天晚上,茌平大队民警按照安排在辖区巡逻,在济聊高速公路济南方向65KM处时,发现一辆小型轿车停在应急车道内。由于此情况有极大安全隐患,民警随即停车了解情况。一开始,民警在车内并未发现驾驶员,最后在护栏外发现他,在沟通过程中闻到其身上有酒精气味,遂带领他到茌平西执法服务站进行酒精测试,测试结果为75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之后,民警依法对其进行了处罚。
民警了解到,驾驶员在午饭和晚饭期间均饮了酒,独自驾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中,感觉自己头晕,加上近视,无法开车,便将车停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内。停车后,他独自一人蹲在护栏外休息,在休息过程中被巡逻民警发现,引领至茌平西执法服务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