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天收7件醉酒驾驶案?检察官再提醒:“喝酒别开车!”
1天收7件醉酒驾驶案?检察官再提醒:“喝酒别开车!”
喝酒不开车,你可能不知道的事儿
近日,五峰县检察院一次性收到七件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案件,均为醉驾涉嫌危险驾驶罪。
1天收7件醉酒驾驶案?检察官再提醒:“喝酒别开车!”
检察官说法
Q1
什么是危险驾驶罪?
检察官:根据《刑法修正案八》第二十二条、《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的规定,危险驾驶罪是指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或者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行为。
Q2
危险驾驶罪的定罪标准是什么?
检察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办理醉驾刑事案件的意见)第一条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未达到醉酒驾驶机动车标准,也就是血液酒精含量低于80毫克/100毫升的,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Q3
办理醉驾刑事案件的意见第二条规定了什么?
检察官:规定了八种危险驾驶罪从重处罚的情形,包括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有逃逸情节、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 /100毫升、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机动车、驾驶载客的营运车、逃避或阻碍检查、曾因酒后驾车受过处罚、有超员超载超速或无驾驶资格、伪造变造机 动车号牌等其他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等其他应当从重处罚的情形,也就是说只要醉驾行为人具备上述八种情形当中的一种或多种情节,醉驾入刑就是确定的,基本没有商量的余地。
特别提示
1.醉酒驾驶非机动车也违法
醉酒骑自行车虽然不构成刑事犯罪,但是违法。有法律依据吗?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规定,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三轮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不得醉酒驾驶。
2.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也是道路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
3.饮酒后驾车与醉酒后驾车会面临哪些处罚呢?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
■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罪量刑标准醉酒驾驶致人死亡醉酒驾驶的刑事责任交通肇事逃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