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设警示标遇车祸、不系安全带被甩出车外!西安通报2起高速致死事故
更新时间: 2020-04-26 22:42 热度: 852°
4月25日,是“百日行动”全国统一行动日,西安高速交警公布了两起典型交通违法行为造成的致人死亡交通事故。
车辆故障熄火后未设置警示标识
发生车祸,致人死亡
3月18日20时40分许,雷某某驾驶一辆小型轿车行驶至连霍高速新西宝段向西安方向K1076+300米附近,车辆发生故障后熄火停在二车道内,驾驶员未采取任何警示措施,随后何某某驾驶一辆小型越野客车行驶至此发生碰撞,接着张某驾驶一辆小型轿车行驶至此又将越野客车及车外路面上的雷某某碰撞,致雷某某当场死亡。
车辆冲出护栏
驾驶员未系安全带被甩出车外
3月26日20时55分许,朱某某驾驶陕A籍小型普通客车,沿京昆高速西禹段向西安方向行驶至K1025+500米处,所驾车辆与道路右侧护栏相撞后冲出护栏外发生翻滚,在翻滚过程中,由于驾驶员未系安全带,被甩出车外碰撞挤压,致驾驶员当场死亡。
随后在交通违法行为整治工作中,西安高速交警将故障(事故)车辆未设置警示标志,驾驶乘坐车辆未系安全带两项违法行为列入查处范围。
据了解,“百日行动”开展以来,西安高速交警出动警车82辆次,警力210人次,查获各类违法行为530余例,其中不按规定车道行驶82例,违法占用应急车道71例,超员载客3例,故障(事故)车辆未设置警示标志11例,驾驶乘坐车辆未系安全带40例。
西安高速交警表示,将不断加强高速公路管控力度,继续严管交通秩序,严查各类影响安全的交通违法行为,保障高速公路交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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