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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少年抢货逃跑遇车祸1死1伤,追赶店主被捕,涉过失致人死亡罪


4月23日,河北张家口市涿鹿县人民检察院通报了一起案件:两少年在村里小卖部抢了物品不交钱,驾驶摩托车就逃跑,店主立即追赶,不料在追赶过程中意外发生,两少年发生交通事故,一死一伤。

近日,涿鹿县人民检察院以过失致人死亡罪批准逮捕了店主。目前,此事引发热议。

2少年抢货逃跑遇车祸1死1伤,追赶店主被捕,涉过失致人死亡罪

事件逐渐发酵,但事故细节却迟迟没有披露。澎湃新闻丛张家口市检察院得知,相关部门正在调查,了解案情经过,如果存在错误会立即纠正。而涿鹿县检察院表示,案情比较复杂,部分证据暂时不能公开,后续会有详细的情况说明。

杨某某一人进入唐某某小卖部先假意购买了一箱啤酒和一箱饮料,并将啤酒饮料搬至门外,随后再次返回小卖部说要购买一条"珍品云烟"。在店主唐某某为其取香烟时,杨某某趁其不备将香烟抢夺后跑出小卖部与王某某驾驶摩托车向村外逃窜,故于某某、李某、郭某驾驶摩托车在后紧随。

唐某某发现商品被杨某某抢夺后立即安排妻子报警并驾车追赶,杨某某、王某某二人为摆脱追赶加速前行,驾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二人摔落倒地,致使王某某受伤,杨某某当场死亡。

2少年抢货逃跑遇车祸1死1伤,追赶店主被捕,涉过失致人死亡罪

针对此案,上海大邦律师事务所丁金坤律师表示,两个少年违法在先,涉嫌抢夺(因香烟价值不大,故是治安违法),店主的追赶属于正当防卫行为

但是,丁律师还表示:如果店主驾车追赶,保持距离,则店主是没有刑事责任的。可如果店主驾车追赶,动作过猛,与两少年发生事故有因果关系,是可能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的。此外,丁律师还表示,此案中被抢财物价值大小,也会影响正当防卫是否适度的评判尺度

这起案件在网上引起了轰动,有网友称,被抢劫后是不能追,就算追动作也要小,避免跟劫匪发生肢体冲突;被抢的物品价值小,根本没有必要去追。也有人认为:抢劫无论价值大小,店主都有权利去追回自己的东西,店主在主观上,对此次车祸没有故意和过失,不应该被追究责任。

通报称,涿鹿县人民检察院在案件定性问题上,多方考虑案件当中的证据情况,最终认定,该案应定性为过失致人死亡,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