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是酒驾惹的祸!烟台这个快递小哥禁驾十年追究刑责
大小新闻4月27日讯(YMG全媒体记者 金海善 通讯员 王军良 王鑫杨 摄影报道)提到酒驾,很多人闻之色变。饮酒驾车存在很多安全隐患,不能准确判断车距、方向和速度。酒后驾车不仅影响到自己,对别人的生命财产安全也形成威胁。近日在烟台开发区交警大队查获了一名酒后驾驶营运车的“胆大”驾驶员。
珠江路与香山路路口发现中央隔离护栏被撞毁
4月2日早岗期间,烟台开发区交警大队路巡民警在珠江路与香山路路口发现中央隔离护栏大面积毁坏,于是立即通过手台向大队指挥中心报告,指挥中心民警立即通过路面监控进行查询。凌晨3时45分,一辆号牌为鲁BD8**31白色轻型厢式货车沿香山路由北向西右转弯驶入珠江路时撞在了中央护栏上,该车驾驶员并没有下车查看而是直接驾车逃逸。民警立即对肇事车辆可能逃跑的方向进行仔细排查。
真是无巧不成书,这时有群众报警称,在栖里凤台山庄东门有一白色轻型厢式货车车头损害,驾驶员可能喝酒了。经查询群众举报的车辆就是正在查找的肇事车辆,当即指挥中心民警通过手台调度周边附近警力在对肇事车辆进行查找。功夫不负有心人,路巡民警在柳子河路盈科花溪径北门将肇事车辆拦下,民警发现肇事车辆车头左侧损坏严重,打开车门车内酒气扑面而来。驾驶员对其撞坏护栏的事,一问三不知,只知道凌晨1点钟的时候去同学家喝酒,后来发生的事情全都记不清了。民警对魏某进行酒精检测,检测值为211mg/100ml,达到醉酒标准,隧将其带到交警大队约束至酒醒。
经询问,驾驶人魏某在开发区某快递公司工作,鲁BD8**31白色轻型厢式货车是因为工作突出单位给自己配备用来送货的,平时就自己管理使用。4月1日晚同学叫他聚聚,当时因与妻子闹矛盾没去参加且自己在家喝闷酒。凌晨1点钟的时候听说同学聚会还没散就借着酒劲和冲动,驾车去了丹阳小区同学家,期间又喝了8瓶啤酒,3时许聚会结束他独自驾车返回。在返回路上他感觉到车左前部有撞击感,还有撞击声,但不知道撞到了哪里,知道自己喝酒了,怕被交警处罚,也害怕单位知道了丢工作,就没有停车驾车逃跑。由于太困,就把车停在到栖里凤台山庄东门对面路边,自己在车上睡着了。7时50分许,有过往行人把他叫醒了,清醒一会后就驾车准备回家睡觉,刚驶入柳子河路花溪径北门就被民警拦下了。
经查,魏某准驾车型为C1,其驾驶的轻型厢式货车属于营运车。由于魏某涉嫌醉酒驾驶营运车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魏某将面临吊销驾驶证,罚款5000元,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驾驶证,终身不得驾驶营运车辆的处罚。当魏某得知自己将要面临这么重的处罚,并且因醉酒驾车保险公司对其车辆损失及护栏的损坏不予赔付,顿时傻眼了,对自己心存侥幸的冲动任性行为追悔莫及。
民警提醒:酒后驾驶是一种高度危险行为,特别是醉酒驾驶营运车辆,更是置自己与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于不顾。酒驾成本高,干杯需谨慎。请广大驾驶员要引以为戒、警钟长鸣,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拒绝酒后驾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