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少年去小卖部抢烟,被追后遭遇车祸一死一伤,追赶店主反被批捕
近日,河北张家口发生的一起死亡案件,引发广泛争议。被抓的是当地一小卖铺的店主唐某某。
事发当日,两名"鬼火少年"杨某某和王某某到唐某某店里假意买东西,却在抢夺香烟后驾驶摩托车逃离,唐某某见状紧追其后。途中,两少年为避免被店主的追上加速逃跑,却不料遭遇交通事故,造成1死1伤的悲剧。事后店主唐某某因过失致人死亡罪,被检察院批准逮捕。
对此,不少民众表示不解,明明是被抢夺者,在利益受损的时候实施自卫行为,为什么最后却成为了施害者,纷纷认为唐某某不应当被逮捕。
诚然,法律赋予公民以在权利受损时正当防卫的权利。但这不意味着,所有的防卫行为都属正当的,而正当与否的判定,对此案的定性起到了关键性的作用。法律的尺度,也不是用简单的道德和是非对错的判断,就可以进行衡量的。
在法律面前,无论是实施抢夺行为的少年杨某某和王某某,还是被抢夺的店主唐某某,其地位都一样,权利都相同,受到法律的同等保护。很多人无法理解的根源就在这里,他们总会戴上道德的有色眼镜,先入为主的觉得:唐某某的权利更值得保护。
检方在最近一份声明中表示,若有办错案的情况,将会给予及时纠正,此案情况复杂,不像表面那么简单,部分证据不宜公开披露,目前案子还在审查中,过后必然给公众一个合理的交代。
而针对该案,律师也做出专业的解读,表示店主唐某某所实施的追赶行为属正当防卫,这一说法符合大多数人的心理期待,但律师还表示,有时防卫行为不当,也会构成犯罪。
这个"不当"如何界定,还需要看店主追赶时,车速和距离是否与两少年的死有直接因果关系。而且,此案中被抢财物价值大小,也会影响正当防卫是否适度的评判尺度。所以,是否取消逮捕,还需要案件审查后,根据详细案情进行专业的判定,不是公众一时的义愤填膺就可以决定的。
很多时候,公众的认知与司法判断存在不一致性。在公众眼里,做坏事受惩罚,天经地义,更多地停留于最直观的判断,被人情、道德、常理等各方因素所限制,无法做到公平公正。而法律则不能单凭表面的非黑即白就加以判定,需要足够的证据来衡量,既要保护好人的权利不受侵犯,也要保证坏人受到该有惩罚。
如今,公众能够就案件的判决提出疑问和发表意见,这是时代的进步,表明司法程序中的信息更加透明公开,有利于公民行使监督权,使案件审判更加公正。但是,也存在一些民众个人情绪过于激烈的情况,希望这部分民众能够保持理智,加强个人法律修养,当司法机关的决断与自己的判断不符时,有质疑的权利,但不要试图通过舆论抗议,来左右权威且专业的司法认定,挑战法律权威。
在此案中,若店主唐某某被抢夺的物品价值低廉,且追赶动作太猛,与两少年的死有直接因果关系,那么,足以认定他确实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检察院对他的判定批捕并无不当。至于这些要素是否齐备,目前需要进一步的调查与取证,究竟孰是孰非,还需等待司法机关的最终结果。
此外,该案也警示众人,正当防卫是有度的,当面临自身权益受到侵害时,合法保护自己是应该的,但是一定要把握好尺度,尽量不要威胁到他人的性命,否则可能就会造成防卫过当的结果,最终得不偿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