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雷州市致3死较大道路交通事故原因查明!肇事轿车超速行驶
4月28日上午,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召开“五一”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新闻发布会,通报了湛江雷州市“2.10”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情况。调查显示,肇事小型轿车制动系效能不符合技术标准,进入弯道和下坡路路段时超速行驶,发现前方道路上的摩托车时采取措施不当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2月10日16时35分,黄某驾驶粤G1U655号小型轿车沿373省道往唐家镇方向行驶,至K121+420路段时,因操控不当致小型轿车失控侧滑,与对向行驶的由肖某驾驶搭载胡某、肖某捷的二轮摩托车发生碰撞,导致摩托车驾驶人肖某和乘坐人胡某、肖某捷3人死亡及两车损坏的较大道路交通事故。
事故调查组查明,黄某驾驶的车辆制动系效能不符合技术标准,进入弯道和下坡路路段时超速行驶,发现前方道路上的摩托车时采取措施不当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同时,事故路段373省道杨家镇及相邻的唐家镇路段沿线交通标志不齐全、部分路口视距不良,存在道路安全隐患;杨家镇政府和沿线交警对辖内交通安全重视不够,373省道沿线普遍存在摩托车无牌、无证驾驶、超员超载、不戴安全头盔现象;摩托车驾驶员及乘员所在的学校对交通安全重视不够,对单位人员无牌车辆、无证驾驶行为监管不力等是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
黄某已于2月21日被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建议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同时,调查部门建议雷州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召集人、雷州市公安局交警大队、雷州市教育局和雷州市杨家镇政府分别向其上级主管部门做出书面检讨,深刻吸取事故教训。
下一步,湛江市、雷州市相关部门要将373省道杨家镇、唐家镇列为重点安全隐患道路治理,改善路口视距,增加警示标志,加强农村交通安全“两站两员”和“平安村口”建设,大力整治摩托车、超标电动自行车行车秩序,从严查处超员、不戴安全头盔、无牌证上路等违法行为,严防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采写:南都记者 敖银雪 通讯员 粤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