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19岁大学生竟然酒驾开车!大学生离酒驾有多远?
更新时间: 2020-04-28 17:22 热度: 504°
同学们经过多年寒窗苦读
终于要迎接丰富多彩的大学校园生活了
美好的大学校园
让学生有大量的机会去发展兴趣特长
但同时
陌生而充满诱惑的环境
也在无时无刻地挑战着大学生的自控能力
而其中一项最需要警惕的东西
就是交通安全!
3月20日晚22时56分,执勤民警在酒驾醉驾统一行动中依次对过往车辆进行例行检查。当民警对一辆宝马车冀DXXX进行检查时,驾驶员李某情绪异常激动,一边哭一边央求民警,拒不接受检测。在民警的再次询问下,该学生说出了实情,李某19岁,是一名大二学生,当天因同学聚会喝了酒,又想送同学回家,为了省50元代驾费遂冒险酒驾。最后,在民警的劝说下李某配合进行酒精检测,经检测血液中酒精含量65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因李某未携带驾驶证,经民警查证,属有证未带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民警对驾驶人李某作出1900元罚款,记12分,驾驶证暂扣六个月;未携带驾驶证罚款50元,记1分,共记13分的处罚。
邯郸交巡提示您:酒驾(饮酒驾驶机动车,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20mg/100ml-79mg/100ml)的,不论年龄大小,均不负刑事责任。醉驾(饮酒驾驶机动车,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80mg/100ml及以上)的,不满16周岁的均不负刑事责任,满16周岁的要负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