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酒驾、再酒驾!邯郸一男子连续3年3次酒驾被处罚
更新时间: 2020-04-28 20:14 热度: 561°
一男子无证酒后驾驶机动车上路,遭遇邯郸市交巡警支队,谁知男子已经有过两次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记录。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男子被罚款又被拘留。
4月26日晚21时44分许,防控大队107北警务站民警在北环与浴新大街交叉口开展酒驾醉驾治理统一行动。一辆号牌为冀DC7**6的小型普通客车由西向东驶来。驾驶人是一穿红色上衣的男子,民警示意对方停车接受检查。车门打开,酒气冲天,民警遂对男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显示男子体内酒精含量为48mg/100ml,达到了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标准。
经询问得知,男子姓武,36岁,他称喝了几瓶啤酒,突然有急事,认为是夜间遇不到交巡警,遂驾车上路。经过查询,武某在此之前曾有过两次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处理记录,2018年在永年区因酒后驾驶机动车上路,被处以1000元罚款,驾驶证记12分的处罚,暂扣半年驾驶证;2019年5月,又在永年区因酒后驾驶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驾驶证被吊销,罚款1000元,并被行政扣留。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民警对于无证驾驶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给予武某1000元处罚,对于酒后驾驶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给予武某1000元处罚,并行政拘留。
(燕都融媒体记者陈正 通讯员苗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