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苏州:张家港这几类交通违法行为最易引发交通事故
新国标实施以来,张家港市交警部门积极协同相关部门加强源头安全监管,常态化开展电动自行车交通秩序整治,严查无牌、闯红灯、逆向行驶、占用机动车道行驶、违反规定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了电动自行车通行秩序。至2020年3月底,全市电动自行车一般以上交通事故起数同比下降35.41%、亡人数同比下降21.05%。
典型案例一
集齐三项交通违法,任性骑行承担全责
4月18日17时许,王某驾驶电动自行车搭载戴某沿国泰北路由东向西在机动车道内行驶,此时信号指示灯为红灯;而张某驾驶小型轿车沿新湖南路由北向南绿灯状态下正常行驶,双方在路口发生交通事故,致两车损坏,电动自行车驾驶人王某和乘员戴某皮外伤。在该起事故中,王某共有三项违法行为:非机动车在机动车道内行驶,不按规定载人及未按照交通信号灯通行。经交警部门认定,王某承担全部的事故责任。
交警提示:非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遇有停止信号时,应当依次停在路口停止线以外,没有停止线的,停在路口以外。此外,电动自行车只准搭载一名12周岁以下的人员。
典型案例二
电动自行车违法占道行驶 ,不仅面部受伤还要承担全责
3月28日下午14时许,尹某驾驶电动自行车在机动车道内沿锦南路由南往北行驶,距离路口数十米,尹某看到前方等待信号灯的小车时,措手不及地变了道,在另一侧机动车道内行驶。恰巧此时,李某驾驶小车沿锦南路由北往南驶来,顿时让尹某“丧魂失魄”,慌乱中的尹某虽然立即采取了刹车,如同“蛇形走位”一般,试图躲避,但为时已晚,两车相撞,尹某瞬间倒地,导致其嘴巴受伤缝了15针。经认定,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尹某承担全部的事故责任。
交警提示:根据道路条件和通行需要,道路划分为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实行分道通行;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
典型案例三
外卖小哥逆行看手机,结果酿事故承担全责
3月29日11时许,一名外卖小哥驾驶电动自行车沿南门路右侧由北向南逆向行驶,然而更危险的是,这名外卖小哥在行驶过程中,竟左手握着手机,时不时地还看看手机。当其行驶至农业银行路段时,与一辆正在起步驶出的小车“撞了个满怀”,刹那间,这名外卖小哥连人带车倒地,因为惯性,外卖小哥在倒地前还连滚带爬“挣扎”了一段。该起事故中,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承担全部的事故责任。
交警提示:驾驶电动自行车时不得双手离把或者手中持物。雨天撑伞、接打手机等行为会导致骑车人分心,一旦发生紧急情况,骑车人难以及时发现并处置,从而引发事故。
编辑: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