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赶到河南看女友,台州一男子醉驾刚上高速就被查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已是老生常谈的话题,酒后驾驶一旦发生事故,对人对己都会造成严重的后果,可类似的案例还是时有发生。
4月28日凌晨,台州高速交警正在台州进口开展高速公路“百日行动”安全整治。1时43分许,当民警对一辆白色福克斯小型轿车例行检查时,从驾驶室旁就闻到一股浓烈的酒气,随即民警让驾驶员罗某把车熄火下车接受酒精呼气测试。
不出所料,呼气测试结果显示罗某体内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28mg/100ml,这已经涉嫌醉酒驾驶违法。民警根据规定将罗某带至台州市第一人民医院进行抽血化验。当日下午,抽血化验结果显示罗某体内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30mg/100ml,罗某构成醉酒驾驶违法。
在铁证面前,罗某说出了自己醉驾隐情。罗某说自己是在装修公司上班的,之前有朋友给罗某介绍了一些业务,4月27日晚上9时30分,罗某为了应酬在椒江一酒吧跟朋友聚了一下,期间罗某喝了3瓶大瓶的青岛啤酒。而后,罗某远在河南的女友打来电话跟他闹起别扭,次日凌晨1时许,罗某担心女友出事就从椒江开车出门,准备去河南看望女友。
罗某也知道喝酒不能开车,但是他跟民警说当晚在朋友面前假装自己不大会喝酒,想应付一下就只喝了3瓶啤酒,他平时能喝24瓶以上啤酒的,以为这么点酒对他来说是没有问题的,于是就怀着侥幸驾驶车辆出门。
罗某怎么也没有想到自己因为一时冲动就被查出了醉酒驾驶,至此,罗某将面临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判处拘役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并处罚金,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严厉处罚。
罗某也为自己的侥幸和冲动付出了惨痛的代价,广大司机一定要牢记禁酒驾铁纪“: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切不可抱有侥幸心理和冲动行为,务必要对自己和他人负责。
通讯员 | 徐向道 周圣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