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沾益一嫌疑人缓刑期间再“醉驾” 被判处拘役9个月并处罚金1.3万元


曲靖检察 今天

不到一年时间,

90后男子再次因醉驾被查获。

沾益一嫌疑人缓刑期间再“醉驾” 被判处拘役9个月并处罚金1.3万元

近日,沾益法院对该案依法作出判决:被告人付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六个月,并处罚金8000元;前罪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拘役九个月,并处罚金13000元。






再次提醒


沾益一嫌疑人缓刑期间再“醉驾” 被判处拘役9个月并处罚金1.3万元

“开车不饮酒,饮酒不开车。”《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明确规定,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不要存有侥幸心理,请珍惜他人和自身的人身安全。本案中,被告人付某因危险驾驶被法院判处拘役、缓刑,其不思悔改,未吸取教训,在缓刑考验期内再次醉酒驾车,构成危险驾驶罪,故对其撤销缓刑,实行数罪并罚,判处拘役九个月,并处罚金13000元。

曲靖市检察院宣教处出品